2013年06月28日 星期五
治理网络谣言,功夫在网外
卢阳旭

    最近,人们对网络谣言治理问题,讨论很多,分歧也比较大。一方面,对于网络谣言产生和传播机制,人们尚缺乏比较一致的认识,另一方面,对于网络谣言治理的重点应放在“网络”,还是放在“谣言”上,不同人有不同看法。

    毫无疑问,我们需要深入了解网络技术影响谣言制造和传播的机制,为寻找因应之道提供依据。但更重要的是,我们需要认识到,虽然网络技术的发展,为信息传播提供了空前便利的管道,但它无法决定信息内容,更无法决定人们“不约而同”地相信或不相信其中的某些信息。没有人相信的信息,即使通过网络,被人们接触到,也是水过鸭背,不留痕迹。从这个意义上说,谣言,远不只是一个由技术原因导致的信息接触问题,更是一个植根于社会情境中的信息识别与信息接受问题。

    从逻辑上讲,信谣者的数量永远比造谣者多,造谣者众的前提,是存在一个数量更为庞大的信谣者群体;从需求—供给关系看,有需求支持的供给,才可能长得大,是信谣者养活了造谣者。另外,谣言产生现实破坏力的前提,是有人相信它,并进而做出相应的行动。再具破坏潜力的谣言,如果无人相信,不是胎死腹中,也是寸步难行。

    研究表明,虽然谣言在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存在,但在社会快速变迁时期,谣言的数量会陡然上升,其影响也会迅速波及社会各个方面。根本原因在于,此时,社会制度系统处于不稳定状态,个体、机构的行为的可预期性低。人们无法确定,哪些事情是可能的,哪些事情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不确定感和安全焦虑会迅速上升、弥散,使人们对各种信息,尤其是负面信息特别敏感,更倾向于采取“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这种社会氛围和大众情绪,会孕育规模庞大的信谣群体。

    与此同时,谣言,从来就不只是一个单纯的事实问题,它常常涉及复杂的权力和利益纠葛。谁在造谣、谁有认定谣言的权力,谣言损害了谁、谁又从谣言中获利……常常会有些含混。在社会制度快速变迁时期,更是如此。换句话说,虽然人们常讲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但其成立的前提,即清浊分明,常常较难满足。更糟糕的是,这个过程会自我强化,即清浊标准越不明晰,谣言越容易产生、传播,反过来,谣言又进一步使得清浊难分、真假难辨。在这个过程中,谣言这颗破坏性种子,被埋入了肥沃的社会土壤里,伺机破土而出。

    打击造谣者,立竿见影、短期效果明显,是谣言治理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打击的强度、范围通常较难把握,容易产生“噤声效应”,并且很容易陷于“尽除之而后快”的误区,社会成本较高。事实上,有如我们不可能也无需生活在一个无菌的环境中一样,消灭谣言,既无必要也不现实,一个切实的治理目标,是让社会对谣言具备足够的抵御能力。

    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制度体系,允许、帮助人们知道他们有权力知道的,为人们形成关于个体、机构的行为预期提供基础,降低人们在认知和心理上的不确定性、不安全感。在此基础上,确定能确定的,开诚布公地讨论尚不能确定的。以制度的确定性,降低、消除不确定性,从制度层面降低形成大规模信谣群体的风险,把谣言的生存空间和破坏力压缩到一个可控的范围。所有这些,均无关乎网络,却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治本之道。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