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历史,从没有哪一个时代像今天一样,科学如此紧密地与社会、与公众相连,科学如此炫目地展示着它改造人类世界的威力——科学在公众生活模式的变化、在产业经济的更替、在社会文化的建构、在法律制度的变迁等等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科技力量的不恰当使用使人类面临着一系列严峻的挑战,人类的未来前所未有地充满着不确定。今天,科学的发展和与之相关的技术运用关乎社会的每一个个体的福祉和切身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科学不仅是科学家的科学,更是大众的科学。
公众参与科学是将科技发展对社会的作用纳入理性运行轨道的必要手段,也是科技的公共事业化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科学需要民主,最直接地体现在科学的社会功能实现上,体现在公众的参与上。在历史上,科学家的科研工作几乎完全出于个人兴趣,科研活动也只是科学家的个人活动,后来,科学家和科学研究逐渐呈现出职业化和建制化。不过,科技活动在很长时间内仍然局限于科学共同体的小天地里。
然而,今天的科技活动再也不仅是科学家或科技团体的行为,而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生活改善的客观要求。科技活动已成为一项投资巨大的公共事业,这必然会得到全社会的响应。而与此同时,随着公民素质的提升和公共意识的深入,公民表现出越来越强烈的参与公共事物的能力和欲望,他们以自己的知识理念、价值判断,通过各种途径监督着科技的发展与应用。
公众参与科学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科技政策的公众参与,很多科技政策又是公共政策,它必然涉及到公众利益。有人认为,在当代社会中,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有机会平等参与那些将要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影响的重要决策。科技政策的公众参与为决策者提供了用更宽泛的视野、多学科的视角审视进入公共领域的科学问题的机会,它能够突破通常由政府和相关机构根据少数专家意见制定科技政策时不可避免的缺陷,尽可能地规避科技发展的负面效应。
在一些国家,公众有不少科技政策制定的参与途径,最为有名的就是共识会议,参与者包括公民、专家和主办者(政府或民间组织),会议的议题往往是引起社会关注、有争议且需要政府政策回应的科技议题。共识会议的直接目标是通过充分公开的对话和讨论,在公民间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共识会议的举办提供了一个听取来自公众的声音的机会,它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它向政策制定者、专家和整个社会表达普通公民的想法和所关心的内容。
共识会议成果报告的建议和结论对正式的科技政策并没有直接的约束力,但它对科技政策的影响是确实存在的,因为一个开明的政府不可能不倾听来自公民群体的声音。除了共识会议,公众的科技政策参与还有听证、协商、评审甚至直接的公民投票等等。这些制度化渠道的安排,使公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可能,推动了公众参与科学的广度和深度。
其实,在我国,公民参与科学的趋势也已经出现。在一些重大的公共科技事件中,已听到公民或公民团体的声音。如近年来所发生的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争议、转基因农作物争议,以及厦门、昆明、宁波等地的PX事件和什邡铜钼事件等。由于相关健全制度的缺失,一些事件中往往伴随着尖锐的官民对立。这充分说明,我国亟需建立科技政策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唯有此,才能消解公众对某些政策的疑虑和不安,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曾说过,民主对于维护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但却不是一种最智慧的制度,因为每一个人参与政治的能力不同。因此,对于提高科技政策公众参与过程中的决策品质,还需要全体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升,只有这样。公民才能更有效地参与社会和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