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9日 星期五
破解项目申请难题 要靠市场化
□ 陈雍君

    近日在中国科协年会广东省党政领导与院士专家座谈会上,钟南山院士建言:国家科技政策应向港澳覆盖,给予港澳科技人员国民待遇。钟南山院士的这一发言让许多人为之一惊,并在第一时间认为港澳同属中国,科研项目实在没必要“一国两制”,港澳科研人员“享受国民待遇”是理所应当。然而这个问题牵涉到了科研项目的管理方式,并非“理所应当”就能解决的。

    港澳地区当然是中国领土,港澳人民也当然是中国国民,但科研项目管理却也天然讲究地域属性。不仅国家有国家层面的基金项目,各省、自治区、市也都有自己的科研项目基金,覆盖范围均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这是科研项目设立和管理的重要特征。不仅中国如此,国外其他国家包括国际层面的科研项目也必有其限定地区,乃至限定阶层、限定方向。总而言之,一般科研项目的设立初衷,本身就包含了较强的目的性和排他性。

    科研项目之所以有种种限制,根本原因就是要追求有限资源的效益最大化,即所谓好钢用在刀刃上。任何政府设立某个专项基金,一定是希望科研成果优先服务本地发展。站在这个角度上,任何地方的政府对外来的科研项目申请者进行多多少少的审查和限制都是合理且必要的。因此港澳科学家申请内地项目时遭遇困境,首先是科研管理制度之必须的无奈,其次这跟“国民待遇”没太多关系。换言之,港澳科学家在内地所遇之差异,并不独特体现在科研项目申请上。比如在内地考取驾照也需要首先取得当地暂住证。

    既然科研项目天然具有地域属性,同时深港澳乃至大珠三角地区亟需深入的产学研结合,那么最直接的解决途径就是在局部突破旧框架,以特区制的方式协调三地科研项目管理,特别是将经过遴选的科研项目互通共享,即我可以申请你那边特定目录中的项目,反之亦可,从而解决这一核心地带产学研深度结合的困境。甚至是在此之上,鉴于科研合作日趋国际性的特点,适当放宽国家级科研项目特别是基础性学科研究的覆盖地域,同时加强项目审批、跟踪和验收,以解决跨地区科研合作的问题。

    然而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的途径,绝不是开绿灯或设特区,而是推动加强科研项目设立与科研现实需求之间反馈与互动的灵活性。如果根据市场趋向和科研工作需求的反馈,能够及时、灵活、准确地调整项目设立和基金分配,则钟南山院士不用到澳门申请项目基金,直接在本地就解决了问题。项目设立离市场再近一些,市场需求反馈到项目设立的周期再短一些,科研人员也就减少了经历跨区域科研的尴尬。当然,一切仍要以本地需要、符合本地发展实际为前提。毕竟科研项目永远剥离不了其地域属性。

    除非已经世界大同,否则一名科学家跨区域申请科研基金,特别是申请超出本地区发展需求的科研基金,就必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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