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据了解,除个别地处偏远不具备条件的法院外,全国可以网络联通的3411家高级、中级、基层法院中,有3300多家实现了与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系统的互联互通。这意味着涉诉信访人员可以提出申请后,运用这个远程视频系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远程视频接访规则规定,申诉信访人员可以向申诉信访案件一审人民法院或申诉信访人员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表达诉求。对于不具备远程视频条件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各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经申诉信访人员同意,可以约请最高人民法院给予远程视频接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过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或者其他方式约请申诉信访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接谈。
办理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远程视频预约,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据了解,申诉信访人员不服中级人民法院或基层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接谈范围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办理远程视频预约。申诉信访案件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申诉信访人员坚持向最高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的,可以办理远程视频预约,案件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接访。
远程视频接访规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接访法官在远程视频接访后,可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原审裁判明显有错误,符合申诉或申请再审立案条件的,告知对端人民法院向申诉信访人员收齐相关材料,移交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原审裁判并无不当,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的,告知申诉信访人员息诉罢访,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原审裁判需进一步审查的,预约下次远程视频接谈的时间;要求申诉信访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做好息诉罢访或者帮扶教育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说,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是深化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实现信访法制化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方便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化解涉诉信访难题的迫切需要,也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涉诉信访工作质效的有效途径。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