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3日 星期五
重新定义“癌症”背后的思索

    □ 尹传红

    前不久,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专家小组建议,作为全面改革美国癌症诊断和治疗的举措之一,应改变癌症的定义,并在某些诊断中取消这个用词。他们举例说,一些癌变前的症状,比如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在许多医生看来并不算癌症,因此应该去掉癌症的字样。这样,病人就不会那么紧张,也不会去寻求可能不必要甚至有害的治疗,比如手术切除乳房等。

    这个由一些顶尖癌症研究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还指出,在乳房、前列腺、甲状腺、肺等部位的癌症筛查中发现的一些病变根本不应该叫做癌症,而应被重新归类为“上皮起源的惰性病变”。此外,越来越多的医生、科学家和病患权益活动人士认为,有很多患者因癌前病变接受了没有必要甚至有害的治疗,可这些病变其实发展很慢,不太会造成什么不良后果。正如一位专家所言:虽然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听起来是癌症,但并不一定会造成癌症的后果——就好比说,“一个穿得像罪犯”的人并不是罪犯,除非真的触犯了法律。

    尽管上述观点在医学界依旧存在争议,但社会上基本认同的一个事实是:过度诊断以及与之连带的过度医疗,如今已然成为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西方早有学者指出,“身体的医疗化已经达到了流行病的程度”。还有人挖苦说,诊断是最常见的疾病。致病风险因素的认定,在某种情况下已被刻意设计成人人都有某些毛病。医学已经进步到这样的地步——再没有人是健康的了。

    在我国,3年前于广州某医院发生的一桩奇事,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一片哗然:一个出生不到一周的婴儿,在79小时内做了189项检查,其中包括艾滋病、梅毒、类风湿、糖尿病等项目,花费近6000元。而院方给出的解释是:这些检查大多包含在一个根据“临床路径”制定出来的“套餐”里,即便没必要,医生也无权将其从“套餐”里剔除。

    撇开制度、管理方面所谓的“硬性规定”不说,这档子事明眼人一瞅,就不能不联想到过度检查、过度化验、过度治疗这些近年来大家司空见惯、跟“过度”搭上茬儿的专有名词,也难得再回味“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这样的医疗常识了。

    过度医疗,通常是指由多种原因引起、超过疾病实际需要之诊断和治疗的医疗行为或医疗过程。换句话说,就是让患者做不该做的检查(或更为昂贵的检查/化验),服用不必要的药物(或更为昂贵的药物),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手术或介入操作。“过度”问题的要害,不仅仅是“破费”,更令人忧虑的,是身体的“破损”!

    言及医学上的“过度”,难免关涉医疗纠纷、医患关系、经济利益等敏感问题,确也不能排除存在一些基于私利的误导和不当行为。但我想,同时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要考虑:

    其一,医疗情况往往十分复杂,并且由于经验和条件所限,医生的认识、判断及措施(检查或治疗)常常很难做到“万全”;出于规避风险、自我保护的考量,他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而“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对医生有句忠告:永远“不要在病人身上做得过多。”

    其二,患者本身持有的一些未必正确的观念,也助长了过度医疗。比如:复杂的技术与设备会带来最保险的诊断和更好的疗效;用最好的药物或做最先进的手术可以实现最快的康复;能够为病人进行更多的检查和治疗意味着更加健康,是医术高明的标志和象征,等等。

    说实话,由于信息不对称,患者要想以自身见识和力量规避过度医疗恐怕不太容易。那就努力做一个明智的医疗消费者,尽量别让自个身子受损吧。首先要认识到,有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在不用药物和手术治疗的情况下恢复健康,而只需改变一下饮食结构和生活方式。其次,要注意避免某些无谓的重复检查或治疗,可做可不做的,不做;对明显感觉动机不纯、看起来毫不相干的检查或治疗,应就其必要性和风险性向医生提出质疑,或干脆换一家医院看看。第三,警惕一些医疗手段的潜在危险,施治前不妨向诸位病友“取经”,并直接向医生提出是否可以有其他更安全、更有效的替代措施。

    进入21世纪后,国际医学界强调3P医学(预警、预防和个体化),随后又提出了3R医学的新概念,即要在合适的时间对合适的人做合适的(医疗)处理。而国际上正在兴起的所谓“疗效比较研究”,旨在确定何种药物与疗法在治疗特定疾病方面更经济、更有效,亦即评价不同的治疗方案对特定患者的疗效差异,其结果也将有助于保护人们免遭无益甚至危险的医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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