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此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还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法治是重要保障。当前,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独特优势,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高质量发展,开拓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法治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加强法治建设,以法律规范引导保障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可以使其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厚植法治沃土,有利于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创造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优良制度土壤。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改革,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为新质生产力加速成长注入不竭动力的制度保障。与此同时,必须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力度,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动力,以法治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抉择,这对法治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依法打破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国内大循环。另一方面,要用法治保障高水平开放,健全外商投资、跨境贸易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同时,要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法治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科技法治、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制度供给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形成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合力。
一是健全完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优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力度,在激励创新的同时,规范和引导科技伦理。要推进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立法,研究制定一系列科技创新法律,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为新质生产力成长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法治化改革体系。要依法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以法治化方式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健全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完善以创新价值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法规政策,以法治保障调动创新积极性。要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治手段,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营造“创新友好”的制度生态和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三是完善制度供给体系。要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增强经营主体活力。要完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建立容错纠错免责机制,完善创新审慎包容监管,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生态,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经济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