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里行间
“科学就是力量”印在教科书上,弗朗西斯·培根成了科学崛起的代言人。但美国人德博拉·哈克尼斯在《珍宝宫: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与科学革命》一书中回眸400多年前的科学,指出:培根不理解那时蓬勃兴起的科学实践,他描述的科学圣殿乃是文人的一厢情愿。
培根理想中的科学,是有闲、有钱、喜爱思索自然的绅士的一种实践。但这个定义不适用于《珍宝宫》书中那些伦敦科学爱好者,传达不出他们想要利用自然实现富有成效、有利可图的目标的意思。
“科学”一词出现在16世纪的英语,本是一个统称,涵盖了对自然某个具体方面较小的兴趣,葡萄栽培、炼丹术、采矿和数学都是科学。伊丽莎白时代,很多人都声称自己搞科学(而不是文人们所谓的自然哲学),伊丽莎白曾颁发专利证给“火炉制造科学”和“眼睛制造科学”。
伦敦的科学,是市民的社交,不是知识分子和贵妇的沙龙。它更重视观察;人们交流实验,而不是交流理论;大家容许争论作为一种常态。那时还没有“科学家”,只有术士、匠人、外科医生、药剂师、钟表匠……
《珍宝宫》提出,在1600年,伦敦而非大学才是科学活动(后来那些活动才被标做科学)的中心。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忙于争鸣古典文献,伦敦居民却忙着制造精巧的机械、试验新机器和探索自然奥妙。
400年前的伦敦,是100多个教堂和数十个贸易组织的集合,是一锅纷纷扰扰的大杂烩。以教堂为活动中心,文化人渴求新鲜的书籍。学生们购买国内外医学和植物学著作,以及科学仪器。市场繁荣,使得阅读、书写和计算技能广泛传播。并非所有伦敦人都读书,但大家都有机会交外国朋友,听到天下奇闻,见识海外新商品。戏剧繁荣,莎士比亚的同行不少。
培根在《新大西岛》中虚拟了一个“所罗门宫”:所有科学研究归于一个等级机构,一个圣贤来领导。哈克尼斯说:其实所罗门宫已存在于伦敦城,所有科学门类都有人摸索,只是培根瞧不上伦敦人的庸俗和大众化。因为伦敦人研究自然往往跟有利可图的生意混在一起。
无论文人是否瞧得起“小市民”,伦敦科学的繁荣与市民意识难分难解:首先,伦敦人乐于让别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其次,他们知道城里能找到每一行的专家,专业协助不难获取;另外,他们乐于合作,各种公益事业都不缺人。一句话,在伦敦,各种偏才都可得到尊重与机会。穷困的移民,不知来历的医生,巷子里的烧炉匠,有绝活儿就有精彩的生活。
不像哥白尼和开普勒,伦敦科学人不爱推导新公式,建构新的宇宙体系。伦敦科学革命的基础有三:组建了学术圈,有解决争议的规则;重视数学、技术和工具的获得;人们动手探索自然,积累经验。
因此,当波义耳这样的人寻找充气泵实验的助手时候,才能知道向谁打听、问些什么。《珍宝宫》指出:“每一位看似孤立的现代早期科学伟人身边,都围绕着一大群由工人、助理和技术人员组成的‘伟大群众’。本书会帮助大家理解这些‘伟大群众’的来历,阐述他们是如何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的。”《珍宝宫》描述的伦敦生机勃勃。培根描述的理想科学殿堂与之相比不免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