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渊杂谭
最近书法界有点“吸睛”。刚火了个以针管代替毛笔的“射墨书法家”,又有“盲书大师”走入大众视野。视频中,美女手捧长卷或身着白绢,大师则避免注视绢纸,提笔随意挥洒,还会自由发挥,“写”到美女身上、脸上。引得一众网友连呼,如此创作,是涂鸦还是书法?
有人对此持宽容态度,认为无论射墨还是盲写,都同书法界风行一时的“丑书”现象一样,打破了汉字的固有程式,其存在意义在于“打破规则”。
然而,首先被他们忽略的一点是,任何艺术形式都自有其基本规则。射墨、盲写等打破的是书法艺术的基本规则,与“丑书”绝非同一范畴。古时苏轼、徐渭、郑板桥等人的字,都曾被时人呼“丑”,但他们的作品大多只是造型上与主流审美风格有所不同,创作者所遵循的笔法基础和审美品位却未脱离传统标准——看似离经叛道,实则仍是对书法艺术的一种创新尝试。而射墨、盲写的创作方式,却已脱离传统书法以汉字为主体、以笔墨为工具的基本书写框架。我们很难将大师们手舞足蹈在巨大白绢甚至人体上创作出的一团团墨迹,同汉字联系起来。
诚然,艺术创作并不排斥创新。晋书尚韵,唐书尚法,宋书尚意,元明尚态,中国书法正是在变创中传承至今。尽管不同时期流行的书风在变,但这种创新并非无源之水,凡是能够被广泛接受并流传下来的创新,一定秉承着艺术本身的发展脉络,保留着某些能够被普遍接受的基本准则。声称“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难求”的苏轼,也主张要“出新意于法度之中”,他和之后的黄庭坚、米芾等人在书法上的创新,是在转益多师之后,提倡在笔法、章法上自然流露创作情感,其作品的个性表达仍不脱艺术格式的基本外延。
射墨、盲书的问题,恰恰出在其只重创新不重法度。盲书创作者认为,自己是在尝试“放弃控制性,追寻纯粹的书写”。但脱离了对笔力、结构、章法这些基本规则的控制,凌驾于书法“法度”之上的创新,或许只能算是创作者的一种刻奇。如此创作,或许可称得上是在表演“行为艺术”,但与真正的书道,恐怕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