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8日 星期五
要搬走的是家长心中的偏执
眉间尺

    最近,有一个“搬砖男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这位11岁的男生,本该一边享受着暑假,一边等待着度过小学的最后一年。不幸的是,他的整个暑假却在一条河边,把150块红砖搬到150米远的地方,然后再原路搬回来。而这一切,则是因为他的家长让他从小学退学,然后送进了一家名为“新教育”私人学堂。按照这家教育机构的理念,“搬砖”是一门“磨练心性”的课程。

    据报道,“新教育”的创始人是一个叫张清一的前大学老师和电器商,目前已经在全国开办了五十多家机构。对于把孩子送进“新教育”,公众评价不一。有人表示,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应该尊重和包容。

    首先必须厘清的是,这件事与一般人所说的“选择”无关。因为任何“选择”都有一个基本前提,这就是合乎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家长不送孩子到学校去上学的行为是和义务教育法相抵触的。况且,7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特别强调要落实家长责任,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然,现实社会中有时也会出现“法无可恕,情有可谅”的情况,但一般都是迫于形势的特殊案例。像前文所举制造“搬砖男孩”这样明显于法不合的行为,不但不值得尊重或包容,而且应受到舆论的批评甚至有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退一万步说,所谓“新教育”是否优于学校里正常的义务教育呢?答案也是否定的。且不说因为和学校教育乃至现行教育体制严重脱节,将给学生继续考学以及日后走上社会带来许多困难,就“新教育”的那些“课程”而言,背诵《道德经》《金刚经》等经典,打拳运动锻炼身体、磨练心性,与学校教育并没有实质冲突,更没什么格外神奇之处,完全没必要以辍学为代价。而有的“课程”竟然是让孩子看一整天《汉尼拔》,全然不顾及影片的某些血腥镜头是否适合孩子观看。这就有些让人无法接受了。而在这家教育机构中,一位16岁女孩被冠以“2.0教师”的头衔,担当重任,更让人匪夷所思。综合各种报道来看,我以为,所谓“新教育”更像是教育版的“会道门”。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此类亦正亦邪的教育机构近年来屡屡出现呢?其原因至少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够高,教育供给与社会、家长的教育需求不匹配。时至今日,人们对教育的期待已不是简单的认几个字,记几笔账了,在大城市中甚至也不仅是顺利考上一所大学了。家长把孩子送进学校,希望的是培养出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这就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其二,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盲目与偏执的教育心理。一段时间以来,“应试教育”在家长心中投下的阴影挥之不去,“教育无用论”死灰复燃,以及一些媒体对教育领域个别问题的过度炒作,造成一些家长丧失了对我国教育体制应有的信任,极度渴望找到教育替代品,进而病急乱投医式地盲目投向号称能解决这些问题的校外教育怀抱。这是“新教育”们滋长的心理土壤。解决这一问题,就要求在改进教育实践、发展教育的同时,还要想办法改进教育在人们眼中的形象,用立德树人的教育实绩搬走家长心中的盲目与偏见,重新树立对教育体制的信心和信念,回到正常教育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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