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8日 星期一
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
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

    科技日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上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航班延误等问题,在《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即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并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

    此次《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 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除了经济补偿方案,规定还指出,航空公司还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应与机场管理机构、海关、边检、安保部门充分协调。机坪延误需及时告知管理规定明确,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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