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7日 星期五
高等教育学科评估不应废止
李锋亮

    目前第四轮学科评估正在进行过程中,关于学科评估的各种声音也在不同媒体激荡着。其中有一种声音认为,学科评估应该废止,尤其是对于人文社科领域的学科而言,因为人文社科领域太具有学科特色和中国特色。笔者最近几年一直关注着国际国内的各种高等教育评估,对“学科评估应该废止”这样的言论不敢苟同。纵观欧美等高等教育强国,大多先后有了覆盖全国范围的、持续的、系统的高等教育评估,只不过有的侧重人才培养,有的侧重科学研究,有的侧重大学整体综合实力,等等。

    为什么国际高等教育界会有这样相同的趋势呢?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学生和教师人数)、机构(高校数量)、结构(本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等)的发展,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方越来越多,比如不同年龄段的学习者、家长、政府、企业、社会、媒体、非政府组织等,而且高等教育和利益相关方的联系与互动越来越紧密。

    面对众多高等教育机构、学科、教师、研究者、研究成果,高等教育利益相关方和高等教育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即利益相关方无法很好地知道哪些高等教育机构、学科、教师、科研成果是好是坏。了解信息经济学的读者就会知道,这种信息不对称,将会给高等教育系统及其利益相关方都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各种大规模的高等教育评估就先后在欧美各国相继发展起来了。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也进入了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呼应高等教育利益相关方的诉求、更好保护他们的利益,为了更好促进高等教育系统本身更好的发展,各种高等教育评估也就在我国兴起了。

    不可否认,由于评估的历史相对较短,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存在着很多问题。就拿目前正在进行的学科评估而言,现在才是第四轮,对比英美等相类似的高等教育评估而言,只能算是小字辈了。欧美等高等教育评估也都是在争议中不断发展、在曲折中不断完善,因此我国目前的学科评估受到如此大的争议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辩证的看,这对学科评估而言是件好事,这表明学科评估引起了越来越多利益相关方的关注,也会使学科评估在群策群力下得到更好的发展。

    其实,相比较第三轮评估,第四轮评估已经有了很多方面实质的改进。比如,进一步考虑到了学科的差异性,评估指标体系从第三轮的七大类拓展到了现在的九大类;和英国科研评估制度最新的评估指标体系相类似,第四轮学科评估增设了“学科社会服务贡献”;改进了师资队伍的评价方法,从结构、水平、国际化的角度更加全面地评估师资队伍。

    有观点认为,人文社科有其特殊性,不能搞统一指标的学科评估。实际上,英美的大规模高等教育评估,同样会评估人文社科,甚至连音乐这样极具个体性色彩的学科领域,都依然要用统一的指标进行全面评估。根本原因是前文所述,高等教育规模大了,高等教育利益相关方越来越多,对高等教育的系统、全面的评估就是必然。一旦有系统、全面的评估,肯定会有统一的指标。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不适合来主导学科评估。那么,目前可有其他机构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更有权威与公信力来做这件事?

    虽然力挺学科评估,但笔者认为现在的学科评估还是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加大信息公开度和透明度。这不但能够保证评估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程序正义,而且还能够使得评估自身成为一个产生知识的源泉。例如,英国科研评估的大量评估信息与原始材料对公众开放,每个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对开放的资料进行充分的研究与探讨,因此,关于科研评估、学科建设、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质量研究层出不穷。

    目前,我国学科评估还没有完全对公众开放,不要说评估指标及其权重的设立过程没有公开,就连最终的评估结果也是不公开和透明的。公众可查询到的结果,只有不同高等教育机构学科的最终排名和得分情况。

    总之,笔者认为学科评估有必要持续地进行下去,但是需要公开透明地邀请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广泛参与,增加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的透明度,并对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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