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7日 星期五
陕西出台《意见》大力开展就业扶贫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大力开展就业扶贫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旨在更好地发挥就业政策、资金、项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按照《意见》,陕西省将首先分类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结合“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重点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每人不超过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坚持就业技能培训与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与贫困劳动力意愿衔接,根据贫困劳动力不同技能水平分类开展培训。此外将职业技能学历教育培训向贫困劳动力倾斜。

    其次是支持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2016年底,56个贫困县率先全部建成具有融资、融智、融商功能的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支持贫困地区创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贫困县达到认定标准的,优先认定为省市两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同时鼓励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积极参加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创业的再给予每人800元职业培训补贴。开展信用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对经过认定的信用乡村推荐的创业人员免除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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