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恐怕没有几个议题能像大众创新创业这样,让人们既兴奋又挠头。对创新创业成功景象的憧憬让人兴奋,但挠头的是,创新创业毕竟不是请客吃饭,需要切切实实的创新创业能力作支撑。
一说到能力,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可能是通过学习和培训等方式获得能力,但事实上,对于处于特定时代的个体来说,他具备什么样的能力,还不仅仅是受过多少教育,拜在多少高人门下的问题,而是他处在一个什么样的技术平台之上。套用一句古训,君子性非异也,可假于合物也。
更重要的是,如果要让创新创业成为一个庞大人群的集体行为,那需要的可不仅仅是个体有心有力,更需要群体有时有运。不用回看得太远,就在几十年前,那时还没有互联网,纵使如今的淘宝店主们有百般能耐,又能叫卖到方圆几里?也许其中的佼佼者们,在没有互联网的情况下也能做得不错,但那时终究容纳不下如此规模的以此为业的店家群体。
如今,以互联网、3D打印和大数据等技术为代表的一批“赋能型技术”已成为大众创新创业的关键基础设施。它们在创造出了廉价易得的新生产要素的同时,更赋予了更多的人们从事创新创业的机会和能力。这些技术的出现和发展极大地降低了发现、开发大量中小微“利基市场”的成本,具有催生众多中小微企业的巨大潜力。比如,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众多小批量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搭建了销售平台,大数据技术为创新创业者更准确地寻找目标客户提供了可能。再比如,3D打印技术为“创客”群体的快速成长提供了可能,让制造新产品不再是少数人的专业,而是多数人的机会。
从这个意义上说,“赋能型技术”的发展,为我国的大众创新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需要在加大研发投入,扩大以互联网、物联网技术等为代表的“赋能型技术”的供给的同时,提高技术的可及性,降低资费标准,鼓励各类为大众创新创业提供数据、技术和人才等服务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开源社区和众创空间的发展。
最后要说的是,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大路子无非两条:一是还权,把被各种证明、审批、收费等拿走的创新创业权利还给各类创新创业主体;二是赋能,让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具备满足创新创业需要的能力。虽然从重要性来说,二者不可偏废;但从潜力来看,赋能要远大于还权。毕竟还权是做减法,减到零也就减无可减了,而赋能则是做加法,可以一直往上加。因此,赋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才是大众创新创业的源头活水,这是我们思考大众创新创业问题时必须深刻认识到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