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惯性妨碍新法规实施
许多新法是从对已施行数年法律法规的修改而来,不合时宜的惯性思维不利于新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地。避免这种“惯性”,要消除认知上“凭经验”的老做法,避免制度建设中的“不配套”,避免执行中的“想当然”。只有形成新的认知观念,建立新的配套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法律法规在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王胜强(《经济日报》评新的一年,一批全国性或地方性法律法规、党内规章正式实施)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应重罚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底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我在分析典型案例时发现,追究企业造假、环保部门造假、地方政府造假,往往因为所谓证据不足而免于惩罚,违法成本过低。少量的罚款,列入“黑名单”,客观上助长了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因此,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及时发现,给予重罚,并相应追究刑事责任。
——彭真怀(《中国青年报》)评1月1日起环境保护部实施《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
以现代大学制度遏止高校腐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单列第三部分“体制改革”,就确定了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办学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等六大重要改革领域。一方面,政府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加速高校的去行政化进程;另一方面,高校须早日完善大学章程、加速内部治理结构的民主化、科学化。让高校少些官气、钱气,让真抓实干的教科研有尊严、有地位、有话语权,高校贪腐之弊自然会难成风习。以现代大学制度遏止高校腐败,眼下已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
——光明网评论员(光明网评12位高校领导被教育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