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02日 星期三
新型城镇 科学描绘新生活
——解读我国史上首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本报记者 付丽丽

    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的规划,也是中央颁布实施的第一个城镇化规划。

    历时三年编制完成,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的《规划》有哪些亮点,将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产生怎样的影响?3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负责此次编制工作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建部等相关部委的负责人对《规划》做了详细解读。

    ——— 亮点颇多 ———

    强调以人为本是核心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显著成就,也积累了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城镇化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关口,质量不高、粗放扩张的老路已经走不通了,必须走出一条新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说。

    就大家非常关注的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徐宪平认为首先是强调以人为本,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据徐宪平介绍,2013年,我国城镇人口有7.3亿,其中包含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但是他们未能享受城镇居民的待遇。所以《规划》提出要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使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能够享受相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所以《规划》首次提出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两个指标,我想这是与以往最大的不同,也是最大的进步。”

    其次,强调优化布局,就是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我国东部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以2.8%的国土面积集聚了18%的人口,创造了36%的国内生产总值,但现在面临的生态环境压力和国际竞争压力在加大,需要调整优化转型升级。《规划》提出,在中西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要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如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城市群等城市群,引领国土空间的均衡发展,培育区域新的增长极。

    同时,强调生态文明,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要节约集约利用水、土地、能源等资源,强化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模式,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尽可能地降低对环境的损害。

    此外,强调文化传承,彰显城市的特色和个性。要根据不同城市的自然历史文化的禀赋,体现差异性,倡导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要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注入传统文化元素,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特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建设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城市。

    “强调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人、地、钱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及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通过改革来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潜力,为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和动力。”徐宪平说。

    ——— 住有所居 ———

    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进城落户的农民,在城市的高房价面前如何实现住有所居?高房价会不会成为城镇化的障碍?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城镇化中关于住房制度有以下总体设计:买不起商品房的进城农民,若符合条件的可以买保障房;收入相对高,不符合保障条件但也买不起商品房的农民,可购买中间共有产权住房。

    齐骥指出,关于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涉及到住房的问题,可以关注《规划》中的两点:一是对落户农民要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二是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他表示,这两个提法,是在新型城镇化规划中涉及到城镇居民及常住人口住房问题的两个新政策。

    首先,农民在高房价的城市如何买得起房?齐骥指出,《规划》当中专门有一章叫“健全城镇住房制度”,体现了制度设计的原则,即市场配置资源和政府保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推动形成总量基本平衡和结构基本合理,既有商品房的供应,也有保障性房建设。

    在这个制度设计下,如果进城的农民买不起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可购买保障房。对于既不属于保障对象但又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体,政府要建设政策性商品住房,也就是说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即在一定时期内政府和购房者共有产权。通过这样的模式,来解决买不起市场房又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夹心层”。

    其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齐骥解释,这个提法的意思是,无论落户还是不落户,只要在城市长期工作,哪怕是没有拿到城市户籍,对这部分群体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 解决“乐业” ———

    每年开展千万人技能培训

    就农民工进城如何“乐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将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000万人,到2020年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上岗的现象。

    我国现有农民工2.69亿人,不仅为我国过去城镇化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还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继续作出更大的贡献。杨志明表示,在现阶段,将努力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维权有渠道,住宿有改善,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通过政府、企业、农民工共同努力,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使大多数农民工成长为现代产业技术工人,二是使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转为新市民。

    据杨志明介绍,《规划》中以专栏的形式设立了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主要包括了五类培训:一是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000万人,到2020年使每个农民工都可以得到一次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无技能上岗的现象;二是开展在岗农民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到2020年前,每年培训一千万人,使大多数在岗农民工都可以由普工发展为新型技工。三是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创业培训,每年培训100万人,主要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四是开展社区的公益性培训;五是面向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并且对退役转业军人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技能储备培训。

    “让农民工学到技术,拿到证书,找到工作,增加收入,从根本上逐步解决多年来基层的农民工缺少技能形成的就业招工‘两难’的局部性矛盾,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人力资源开发的有力支撑。我们会像钉钉子一样将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各项任务一锤一锤敲到实处,哪怕是爬坡过坎,也要攻坚克难,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提高技能增加收入,使更多的农民工通过在城镇落户,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杨志明说。

   

    ■延伸阅读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炉记

    201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13个部门成立了城镇化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我国新型城镇化规划正式开始研究制定。多部门开始进行大量的前期调研活动。

    2012年开始规划前期思路的起草。这期间,围绕规划起草过程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开展了四个专题调研。一是农民工市民化,包括农民工市民化的途径、难点,农民工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机制等。二是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平衡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三是城镇化如何科学合理地布局。四是城市建设管理如何创新。

    从4月至6月,集中3个月时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宪平率14个部委联合调研组,分八个片区进行调研。各个片区四方面兼顾但又各有侧重。每一个专题调研都形成大量调研材料。每次调研回来,发展改革委形成一个总报告,各专题涉及的相关部门形成一个报告,所调研地方也提交报告。

    2012年底,根据调研材料,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2012年的发展改革工作会议上,征求了地方的意见。

    2013年1月份起,反复征求地方和部门的意见。每一次征求意见后都进行集中修改。期间,国务院领导多次听取汇报,作出指示。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对规划进行审议讨论。

    2013年12月,文本提交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进行审议讨论。

    2014年1月,履行程序报批。2014年3月12日,历时三年多,总共8篇31章,3万多字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出炉。(据《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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