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刚刚于8月29日结束征求意见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经过修改后,9月5日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些在第一轮征求意见中争议较大的表述有了明显改动。如,第一稿中“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改为“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第一稿中“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改为“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此外,“每天锻炼1小时”的相关表述从第九条升格至第五条,放在“规范考试”和“等级评价”前;“严禁违规补课”的相关表述增加了“学校和教师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强化督查”的相关表述增加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和“开展经常性检查”。
据了解,《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轮征求意见结束后,教育部专门召开党组会,对收集到的近6000件社会意见进行研究。本轮征求意见将截止到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