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言堂
“国内的液态奶市场存在着普遍的欺诈行为,我保守估计,可能60%以上液态奶都是由奶粉冲兑的,里面添加了各种香精和添加剂。”西部乳业发展协会执行副会长、西南民族大学畜牧系教研室主任魏荣禄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既然用奶粉冲兑,消费者就有知情权,在包装上就必须注明。
此言一出,顿时引起轩然大波。
对此,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纯奶不允许使用奶粉做原料,若有企业用奶粉制作纯奶是违规行为,应坚决查处。该负责人还强调,目前各级政府对乳制品严格监管,近两年质量监管部门对市场上的乳制品质量进行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消费者完全可以一万个放心。
对于大部分消费者来说,最关心的问题并不是到底有多少纯牛奶是冲兑的,而是复原乳的营养成分跟纯牛奶和巴氏杀菌的牛奶相比,到底是不是有很大损失?对此,山东省营养协会副会长杜慧珍表示,会有部分损失,但差别不大。
据了解,所谓的“纯牛奶”多为超高温灭菌奶,占据了国内75%的液态奶市场,这种奶经过140℃以上的高温处理,包括蛋白、脂肪、钙等等,特别是维生素、活性菌会去掉,维生素能保留10%就不错了。温度到90℃的时候蛋白质就开始发生严重变性。存放时间越长,里面的氧化程度就越高,营养流失就越大。
国外市场上90%都是巴氏杀菌奶。相比“纯牛奶”,这种奶让牛奶在六七十摄氏度的温度下进行杀菌消毒,能够保存牛奶中对人体有益的微生物,也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牛奶的营养和原汁原味,可以基本保持鲜奶中的各种营养成分。因此政府和企业在倡导、推广巴氏鲜奶上应该做得更多。
是还原奶还是纯牛奶,消费者靠眼看、手摸、口尝根本无法分辨,必须依靠有关部门来辨别“李逵”和“李鬼”。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对于奶粉冲兑液态奶,有关方面至今没有拿出统一、有效的检测标准,质监部门对企业的抽检也不包含检测还原奶项目。
尽管早在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加强液态乳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用奶粉冲兑而成的牛奶必须注明“还原乳”或者“复原乳”,并规定“对未标注复原乳字样、未在产品配料表中明示复原乳占原料比例的”,视情节给予“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依法吊销相关证照,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相应处罚。但非常遗憾的是,这样的严厉措施往往只停留在了纸面,很少听到有企业为此受过处罚。这是否意味着标注还原乳的规定几乎形同虚设,厂家可以明目张胆地“挂羊头卖狗肉”。消费者花了纯牛奶的价钱,买到的却是营养价值低、含有添加剂的低质还原奶。
其实,监管还原奶并不缺少办法。一些专家研究的“色差法”检验复原乳,已经得到业内认可,但迟迟得不到职能部门的鉴定和审批。在我国台湾地区,行业协会和政府联手给乳制品企业发放鲜奶标识,收购多少鲜奶,发放多少标识,这不失为一个简单有效的办法,为何不借鉴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