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科技日报讯 (记者张林军)自5月8日“万宁某小学校长带六名女生开房”事件曝光后,此后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又有多起性侵儿童案件被曝光。我国内地连续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引发社会各界对儿童保护和安全教育的警醒。6月25日,由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心灵家园基金和中国周刊联合举办的“儿童性侵害防治论坛”在京召开。各界专家在探讨儿童性侵害防治的方法和路径等问题的同时,呼吁尽快在中小学中开展“人身安全”以及预防性侵犯教育。
据介绍,WHO2000年的研究发现,全球有20%的女童18岁以前遭受过性暴力,每年有1.5亿的女童遭受性侵害,而且56%是来自身边的人。2012年,广东省发布的《女童遭受性侵害报告》中也提到,在2008年到2011年6月,所受理案件中性侵害案件达75.34%,且近半数是14岁以下的幼女。调查显示,作案者熟人达到65.74%,其中有亲属、邻居和学校教师。广东省的这份报告反映了当前女童受性侵害的状况,表明学校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存在严重缺失的现象。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研究员、理论研究室主任丁娟表示,最近发现公务员和教师在儿童性侵害罪案件中有所突起,她认为目前司法体系对强奸罪量刑过轻。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孝权呼吁,对于性侵害中受害儿童的帮助应该是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包括心理服务、庇护中心、经济援助、体恤安置、法律援助,包括对未来继续上学和就业都会有适当的安排。
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名誉理事长王行娟认为,女童预防性侵害的教育要抓紧进行。一定要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贯彻执行。学校早做一天,多讲一堂课,就会有更多的女童受益,免受性侵害。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地学校,真正把预防性侵害的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体系,帮助女童筑起防范色狼的第一道防线。
与会当天,专家学者起草了一封致教育部的公开信,呼吁尽快在中小学中开展“人身安全”以及预防性侵犯教育。公开信指出,近期以来,报告发生在中小学的儿童性侵害案件,特别是幼女性侵犯案件有一定的上升趋势,这与中小学贯彻《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不力、管理缺位,以及师资考核和师资教育缺失具有明显的关联性。公开信建议,加强学校管理和监督,预防和杜绝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发生;开展常规性的学校人身安全的检查评估活动;将儿童安全和人身保护教育纳入家长、学校配套体系,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儿童安全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