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学传播实践历经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独立的学科地位至今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才队伍始终是科学传播事业发展的瓶颈。对科学传播人才的评价和职称评审一直没有专门的机制和体系,大大影响了现有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势必也将更多有可能介入科学传播事业的专家、学者拒之门外。
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科技创新,需要较高的全民科学素质作支撑,需要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两翼协同发力。近几年,正值我国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关键期,科普人才这一重要的科技人才类别面临重要发展机遇期,中央下发了一系列关于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分类评价机制改革、项目评审和机构评估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其中2016年发布实施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人才评价机制的创新、“指挥棒”作用的发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2018年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人才分类的依据(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和分类评价标准依据的核心要素,即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
同在2018年印发的《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实现更大突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 。2017年左右,中央也专门针对职称制度改革问题印发了文件,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等,对职称评价标准、体系机制等重要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将人才培养使用和职称评价紧密结合。
2019 年 5 月 30 日,北京市人社局和北京市科协作为拓荒者做出有益探索,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图书资料系列 ( 科学传播) 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首届评审,75人荣获北京市首批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此项工作深入贯彻人才评价、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特点突出,价值鲜明——
构建了联合工作机制,系统调研先行,确保了职称评价更加符合实际问题和需求。
采用“互联网+”手段,构建科学传播职称新媒体矩阵,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宣传平台,打通了科学传播职称评价信息“最后一公里”。
突破传统参评对象范围,尤其是为企业(尤其包括私营企业)人才提供了宝贵的职称晋升渠道。
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按照科学传播工作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分类建立人才评价标准,将申报人员分为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内容制作和科学普及推广三类,基于基本条件,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别制定三类人员的业绩评价标准。
以德为先,强调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兼顾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不同层面要素,把掌握国内外发展趋势、掌握法规政策,以及履职成效、行业认可度、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等作为重要基本条件,同时通过代表作评审制度打破了“唯论文”桎梏。
此举为全国各地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国科学传播职称制度的确立、科学传播人才评价机制的建立奠定了重要基础。
当然,我国的科学传播职称评价工作还需通过实践不断检验、完善和提升。希望以此文唤起学界、业界对我国科学传播职称评价工作的广泛关注和进一步推动。
(作者系清华大学科技哲学博士,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科技人才、科学传播与普及、科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