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
西藏发布
科创平台基地遴选支持实施细则

    【地方动态】

    科技日报讯 (记者杨宇航)1月8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相关政策,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与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基地遴选支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这标志着西藏在推进科研创新、打造高水平科技平台方面迈出坚实一步。

    《实施细则》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的类型进行了明确划分,包括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并分别规定了各类平台基地的遴选条件。

    遴选支持政策包括:国家大科学装置落地西藏,一次性配套支持5000万元;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每年30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为3年;对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按每年15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为3年;每年遴选3—5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经费,累计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

    遴选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平台基地的科学研究(自主研究、横向合作、开放课题等),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及维护。经费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提取管理费。

    据悉,接下来,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有序开展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的遴选支持工作,为提升自治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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