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明 广州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科技创新强市为目标,通过改革促进先进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以科技创新驱动生产力向先进质态跃升,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广州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连续10年增长,突破千亿元;广深港科技集群连续5年居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2位,科技创新综合水平迈入全球“第一方阵”。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广州主要从四方面发力。
一是强化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广州聚焦国家战略部署,构建形成以广州实验室、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为引领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涵盖各类平台近30个,是全国唯一聚集国家实验室、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大科学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创平台的城市。广州实验室在抗甲流、抗结核等药物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人体蛋白质组导航”国际大科学计划与全球近20个国家(地区)的近50家机构达成合作。
下一步,广州将持续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全力做好广州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创新对共建科创平台的支持方式,进一步提升科技攻关、服务产业能力;健全分层分类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机制,区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平台定位,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支持机制和服务模式;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打造成果转化、企业孵化的创新生态。
二是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产业创新需求出发,聚焦智能与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实施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计划;加快夯实生物医药、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增材制造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基础;聚焦海洋、生态、文旅等领域的发展需求,共建17家行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推动科技融入各行各业、走进千家万户。
下一步,广州将进一步健全创新联合体建设体制机制,深化以企业“出题”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构建“领军企业+产业园区+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模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以“企业投入+财政支持”方式,支持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开展联合攻关;依托“广州科技大脑”打造服务全市科技企业的信息中枢,建立全市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探索多种方式为企业争取更多资源。
三是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出台《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配套推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单列管理、成果转化失败尽职免责等制度;推广一个专业机构、一支服务团队、一批成果、一支基金、一个园区“五个一”成果转化模式。深入开展“走进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创新平台”线下对接等活动;设立10亿元环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科创成果转移转化基地揭牌。
下一步,广州将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验证平台。支持生物岛实验室、穗港澳协同创新中心、环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创新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环五山创新策源区等开展不同模式的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指导高校、科研机构落实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完善激励机制;推动技术经理人制度建设,完善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机制。
四是完善科技金融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营造激励保障创新的良好生态。构建“创、投、贷、融”科技金融体系,建立科技创新母基金、天使母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等工作机制,探索“补改投”“先投后股”等项目支持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转化跨越“死亡之谷”;完善符合基础研究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培育体系,实施基础研究人才“启航”“续航”“领航”计划;优化全球尖端人才引进机制,建立高端人才通关服务保障机制和重大科技交流活动协作机制,深入实施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
下一步,广州将进一步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成立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引导设立更多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出台科技保险专项支持政策,完善科技创新领域“补改投”机制;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引进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优化外籍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