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世忠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
日常生活中,茶叶、月饼、保健品等过度包装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随着电商和快递业的迅猛发展,产品过度包装及其处置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在绿色发展和资源节约备受关注的新形势下,有必要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其进行治理,对此我提出三种方案。
第一,颁布行政法规治理产品过度包装。此前,国务院先后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对抑制产品过度包装起到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颁布行政法规,可大幅提高产品过度包装的治理时效,不足之处是不如法律具有约束刚性。
第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将禁止产品过度包装纳入其中,增加相应的细化规定和法律责任条款。
第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过度包装防治法》,就产品过度包装的界定标准、生产方法律责任、防治激励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三种方案各有利弊,前两种方案短期内较为可行,可优先考虑,为时机成熟后采用第三种方案积累经验、提供基础。
(本报记者 符晓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