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7日 星期四
让“赛先生”和“穆姑娘”携手而行
胡一峰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写入要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科研伦理并不是新概念,但近年来因为基因编辑婴儿、抄袭造假等事件,从庙堂到民间,大家对科研伦理的关注与日俱增。我以为,深入理解这个问题,应将其放入宏观的历史视野下来审视。今年恰逢五四运动100周年。从那时起,象征科学的“赛先生”逐渐深入人心。实际上,当时还有人提出,除了“赛先生”之外,我们还应欢迎“穆勒尔姑娘”,即道德(morality)。

    诚然,中国社会百年来之现代转型,除了经历现代科学的精神洗礼之外,也需要经受现代伦理的心灵陶冶。科研伦理是一整套规范,包括对科研人员本身的道德要求,以及科研共同体内部的职业规范,也重点关注科学研究过程中引发的伦理问题。其中,诚实守信、潜心治学、不沽名钓誉等,属于古今一律的道德训诫,或者说是人类社会一般道德要求在科研领域的体现。但更重要的是,科研伦理在本质上属于现代文明的范畴,是与现代社会对人本身的尊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没有对人之为人的权利和尊严的体察与敬畏,缺乏对人的有限性的清醒认知和自我评估,也就失去了讨论科研伦理最深层的根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及其与社会发展的交融,科学的社会运行机制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基因重组、干细胞研究、纳米科技等看似“高冷”的名词,越来越和百姓日常息息相关。科研伦理也不再只是实验室里的规矩,而表现为在更宽泛地意义上对科学道德感的追慕与恪守。换言之,科学以探求真理为目的,更以促进人类福祉为追求。科研应该自觉接受正当性的考量。比如,青少年网瘾是大众普遍关心的话题。有的人以“医学研究”的名义,用电击的方法“治疗网瘾”,显然是违背科研伦理的做法。

    科研伦理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除了根据科研活动的变化而发展,还应符合现时代人们的道德认知。比如,在“科学研究”的名义下泄露个人隐私,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又或在科研过程中漠视动物权益,这些做法可能一度被认为是“合理”的,但在尊重隐私、绿色环保已成社会共识的今天,显然已不符合科研伦理的要求。

    科研伦理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应贯彻科研全过程,落实到从项目设计到研发实践的各个环节之中;既要考虑到科研共同体内部关系的调整,还应充分考虑到合作者、生态环境等外部因素。需要强调的是,科研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而对科研过程及成果的评估、宣传、解读又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在当代传媒环境下加强科研伦理建设,舆论的作用决不可忽视。有的时候,因为信息不对称、科普不到位,加上自媒体舆论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传播惯性,容易导致对科研过程的曲解、误解,进而在大众中形成过度焦虑的心态,这就有可能影响到科研风险的正确评估,甚至科研决策的制定。因此,科研伦理建设应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更应加强对科研议题的设置和引导,推动“赛先生”和“穆姑娘”向着人类福祉携手前行。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