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下漫笔
近来媒体报道了一种现象,大多数文科类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以期末课程论文为主,而大学老师根据学生上交的课程论文评定成绩,学生看到的,往往只有分数,不知自己的论文具体“得失在何处”。实际上,在离我们不远的过去,给作业或论文写评语是老师指导学生的基本方式,也是身为人师的教学“基本功”,即便不发回给学生的,也不例外。钱穆在《师友杂记》中记载了读书时的一桩往事。当时,钱穆在常州府中学堂上学,吕思勉先生教地理课。一次考试之后,“诚之师在其室中阅卷,有数同学窗外偷看,余不与,而诚之师亦未觉窗外有人。适逢余一卷,诚之师阅毕,乃在卷后加批。此等考卷本不发回,只须批分数,不须加批语。乃诚之师批语,一纸加一纸,竟无休止。手握一铅笔,写久须再削。诚之师为省事,用小刀将铅笔劈开成两半,俾中间铅条可随手抽出,不断快写。铅条又易淡,写不出颜色来,诚之师乃在桌上一茶杯中蘸水书之。所书纸遇湿而破,诚之师无法粘贴,乃以手拍纸,使伏贴如全纸,仍书不辍。不知其批语曾写几纸,亦不知其所批何语。”这段欲罢不能的评语,钱穆并未看到,吕先生也应该知道并不会反馈给钱穆,但依然写得如此激情澎湃,除了受钱穆精彩答卷之感动外,应该也和他将之视为教师本分有关吧。
陈寅恪先生是公认的学术大师,三联版《陈寅恪集·讲义及杂稿》中收录了他给学生论文所写的数则批语,读来也给我们不少启发。1936年6月16日,他为清华大学国文系刘钟明的论文《有关云南之唐诗文》写的评语是:“本论文范围甚狭,故所搜集之材料可称完备,且考证亦甚审慎……所可惜者,云南于唐代不在文化区域之内,是以遗存之材料殊有制限,因之本论文亦不能得一最完备及有系统之结论。又本论文题‘有关’二字略嫌不妥,若能改易尤佳。”同年,他给清华大学历史系张以诚的论文《唐代宰相制度》写了如下评语:“大体妥当,但材料尚可补充,文字亦须修饰。凡经参考之近人论著(如内藤乾吉等),尤须标举其与本论文异同之点,盖不如此则匪特不足以避除因袭之嫌,且亦无以表示本论文创获之所在也。”
两则评语虽短,但传达出陈先生治学的基本取向,以及学术评价的准则。首先是材料的完备,刘同学材料搜集得充分,张同学则在材料上有欠缺。其次是选题的价值,刘同学选择云南研究唐代诗文,在陈先生看来离唐代主流文化过远,缺乏普遍意义,甚为可惜。最后,或许也是最重要的,则是学术的规范。陈先生在评语中不但提出了凡引必注的要求,而且要求说明被引之文与,“本论文异同之点”。这是和陈先生自己治学讲学的“四不讲”原则一致的。所谓“四不讲”,即“前人讲过的,我不讲;近人讲过的,我不讲;外国人讲过的,我不讲;我自己过去讲过的,也不讲;现在只讲未曾有人讲过的”。也就是说,论文的引注并不是掉书袋炫耀自己读书多,也不是拉大旗做虎皮、搞“权威”论证,而要服务于论题所需。
与陈寅恪并称“二陈”的陈垣先生,对学生的作业、论文也是亲自批改,而且十分细致。据他的学生回忆,陈垣看到学生比较好的文章或者文章使用了新材料,就会在眉批中写上“探骊得珠”“诸卷所无,足征独到”等加以表扬,还会在文章的最后写总评。除了写批语,他还在文章中打上各种记号,最好的在文章开头右上角画三个圈,其次是两个圈一个三角,再次是两个圈。段落中如有为他欣赏的字句,也加以圈点。对于文章中应注意的缺点、错误或用字不当,陈垣也在眉批中指出,如“非本题重要材料,则人名不必列举”“共见之文,不必多引”有的学生毛笔字不够工整,陈垣提醒其注意书法;有的同学用了一个自造的“简化字”,陈垣直言不讳地写了“此字予不识”。陈垣给学生批改作业,不但认真细致,而且“一笔似米芾又似董其昌的小行书”,就像在课堂上写板书,“永远那么匀称,绝不潦草”。
人们谈到学书法时,喜欢用一个词“手把手”。确实,“手把手”的方式可以传递用笔的直观感受,体会分寸和火候,对于把学习者快速领进门很有好处。其实,老师给学生批改作业,表扬长处,指出缺点,也是一种“手把手”的教学方法,不但对于某篇论文、某位学生大有裨益,而且事关学术态度、方法和精神的传承,难道不值得引起重视和大力提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