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卫计委的一则举措引起热议:撰写科普文章被纳入2017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对此,人们纷纷点赞。
众所周知,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好比鸟之双翼、车之双轮,不可或缺、不可偏废。但现实中的科普常常“矮人一头”。尤其是医生这个职业,工作十分繁忙,要临床看病又要写论文,再从事无法在职称评定中“变现”的科普写作,似乎就更不太可能了。而那些喜好舞文弄墨者,有时还错误地被讥笑为不务正业。
山西卫计委这一开风气之举,加重了科普在现行职称评定体系中的份量,相信将鼓励更多医疗专业人员投身科普,如能在全国以及更多的学科领域得到推广,或许还将成为撬动我国职称制度深化改革的有力杠杆。
早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就建立更加科学的职称制度作出了一系列设计。比如,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又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应该说,山西卫计委的做法和这些规定的内在精神都是合拍的。在改变“重科研轻科普”方面,山西卫计委开了个好头。而要让此举真正成为探索多元化职称评价体系的重要一步,可从三方面入手。
其一,就载体而言,应更加重视新媒体科普的价值。身处“互联网+”的时代,新媒体是信息传播最有效的平台。科普是为了拉近科学与大众的距离,相比于科研论文,更应讲究传播效果。依托于网络平台的“微科普”,发挥的效力有时远大于纸媒上的科普文章。正因为如此,在职称评定时,不能完全照搬现有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来确定一篇科普文章的价值,而应该通过一套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评价体系。
其二,就内容而言,科普文章不应是论文的内容摘要或中心思想,而应不拘一格,种类丰富。以医生为例,用来评高级职称的科普文章,当然可以是医学知识、保健常识,也可以是医学文化、医学史,还可以是医患关系指南、答病人问、甚至看病熬药的“攻略”,只要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符合科学普及的文采要求,对患者求医、大众保健确有帮助,都应纳入“科普文章”的范畴,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其三,也是最重要的,是加强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科普文章在原创性、理论性等方面与科研论文有很大区别。现行的科研论文“质检”体系未必适用于科普。因此,为科普文章打开参评高级职称之门的同时,应多加一道岗哨,仔细查验来敲门的“科普文章”是否真如他们自称的那样发挥了健康教育作用。
正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所强调的,“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引入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这样,才能避免在改变“重科研轻科普”导致的不公的同时,又滋生一种新的不公,从而让职称制度真正对人才培养起到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