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林华蓉误入传销、一去不返的消息引人唏嘘。许多人指责传销组织残忍至极。但也有不少人将矛头对准受害者本人,认为他们不够谨慎,甚至忍不住将一些负面标签贴在受害人身上。不出意外,同时也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后一种观点受到了普遍的质疑和批评。
心理学中有一个叫作“责备受害者”的概念,指那种将错误归咎于受害者自身的责任认定逻辑。在一件事情出来之后,持这种逻辑的人的第一反应是,世界上这么多人,为什么偏偏就受害者碰上这事,一定是受害者本人有问题。“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蛋”是这种逻辑的通俗表达。
“责备受害者”逻辑的背后有两个隐含假定:一是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另一个更苛刻的假定是每个人在任何情境下都有能力摆脱、抵御可能的侵害。显然,在现实世界中这两个特别是第二个假定很难成立,它既低估了世界的复杂性,更忽略了个体在外部冲击面前的脆弱性。此外,由于人们通常认为“责备受害者”逻辑会让人觉得世界过于冷漠和刻薄,在人情和伦理上也不太容易接受。
毫无疑问,就某个具体的案例来说,受害者自己有疏忽甚至过失是完全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责备受害者”逻辑就成立。在复杂的现实世界中,任何单维度的归因都要特别谨慎。更重要的是在宏观层面,“责备受害者”的逻辑不应该成为社会主流逻辑。除了它出现归因偏差甚至错误是大概率事件以外,其在社会后果方面也存在很大漏洞。如果一个社会总是轻松地把所有责任都推到个人身上,那就意味着受害者之外的任何主体都没有责任、没有问题,都不需要改变,可如果这样的话社会改进又该从何谈起呢?
说到底,个人选择总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当中完成的,个人自我选择过程和社会选择过程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特定个体出现在特定社会场景和遭遇特定事件的概率。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必须充分重视现实世界的复杂性,在充分考虑个人能力、社会成本的基础上合理界定个人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将个体完全暴露在各种显在和潜在的社会风险当中,会让人们有难以承受的重负,而且一群焦虑的、脆弱的个体也难以汇聚出一个有活力、有温情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