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2日 星期五
烟雾缭绕几时清
李进东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来源于网络)

    随想录

    近年来,不少地方推出了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有些规定相当严格,《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更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禁烟令”。各地控制吸烟的决心不可谓不大,而且相关法规实施之初,确实让公共场所的吸烟现象发生了明显改观,很多老百姓因此对“自由呼吸”充满期待。

    但实事求是地讲,时至今日,看似严格的控烟条例并没像人们当初预料的那样,真正把吸烟问题“管住”。以北京为例,2015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即将实施时,世界卫生组织官员申英秀曾评价说:“这是给北京人民的一份大礼,让北京市民在室内可以享受清洁的空气;这也是给北京儿童的一份大礼,让儿童们呼吸不含二手烟的空气。”两年过去了,对照现状再来看申博士的憧憬,生活在北京的人们恐怕很难那样乐观。

    笔者是一个7岁儿童的父亲。由于自身原因,孩子对烟味十分敏感。作为家长,我们肯定要想办法让他避免受到伤害。但是现实会告诉你,这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马路上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可以“躲为上策”,但更多时候是躲不开的。比如排队办事时,需要和颜悦色地“劝”;在餐厅吃饭时,需要不厌其烦地“搬”;若是使用公共厕所时呢,那就需要凝神静气地“忍”了。这个时候,看看墙上的禁烟牌,不禁会感到一丝绝望。

    其实在法规里,这些并不是问题,管理、举报、检查、处罚,全都清清楚楚写在上面。遥想法规刚实施时,这些措施也确实发挥了作用。当时不论大小餐厅,服务人员都会提醒不能吸烟,遇到不配合的,甚至还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是现在呢,中低档餐厅对吸烟,大多已见怪不怪了。偶有例行公事提醒一下的,往往也是不了了之。而如果留意观察就会发现,很多无烟单位无烟楼,实际上也早已徒有其名了。

    表面上看,这是一个由热到冷逐渐淡化的过程。但若究其原因,则与相关法规的执行力不足有很大关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任何法律都将失去其应有意义。吸烟是一种相当普遍的个人行为,要在一定范围内禁止这种行为,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密严格而又能够执行的规则。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侥幸以及从众心理就必然发生作用,时间一长,多数人就会失去信心或者变得麻木,最终使美好的设想陷入尴尬的泥潭。违法吸烟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惩罚,就会越来越多;违法者越来越多,有提醒义务的人就会失去耐心而懒得再管;面对广泛存在而又不易证明的违法行为,普通公众很难提起举报的兴趣;离开投诉举报这个渠道,执法者完全没有能力做到应罚尽罚……这就像一个循环往复的怪圈,将法律的权威消解殆尽。

    诚然,在一个有着数亿烟民的国家,控烟不可能轻而易举地实现。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仍然有必要认真检视一下控烟的路子和手段,让相关法规跳出“不了了之”的怪圈,使人民群众真正免受烟雾缭绕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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