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14日 星期五
别拿化石不当宝贝
眉间尺

    最近,贵州瓮安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起因是一片古生物化石的离奇“死亡”。

    这话听起来似有不妥。化石本是死物,怎会离奇“死亡”?但对于科学研究来说,它们却是不折不扣的活物。据报道,瓮安的生物群化石,是目前全球研究地球生命演化早期历史的唯一窗口,它们不但会“说话”,而且能讲述人们关于地球生命起源的神秘故事,或许比想象力最丰富的科幻作家还技高一筹。现在,这批宝贝几乎被挖没了。这无疑是令古生物学界痛心疾首之事,但在当地政府和企业看来,不过是开采了一座磷矿罢了。化石算什么宝贝,丰富的磷矿资源,才是守卫GDP,保证“政绩”的宝贝啊。

    有个寓言故事是这么说的,一粒金子和一粒玉米,并排放在地上,一只公鸡过来了,喜滋滋地把玉米啄走了,对金子却视而不见。是的,眼界决定了选择。在磷矿的开采者眼中,化石的价值远不及几袋子磷肥。

    其实,这起“瓮安事件”,就像近来屡报道的古建筑被房地产开发拆毁,花钱就能摸文物一样,根源是价值观发生了错乱。货币不但在商品流通中履行了一般等价物的“本职”,而且在几乎一切社会生活领域都干起交换中介的“兼职”来,俨然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价值准则。瓮安也不例外。金钱化身千万,在企业家那里,它化身为利润,在基层政府官员那里,它化身为以GDP为计量单位的“政绩”,而在具体执行者那里,它又化身为“实惠”,就这样,大家“齐心合力”地毁掉了我们探知6亿年前地球生命状况的可能。

    被破坏的化石已无法复原,汲取教训是避免两次掉进同一个泥坑的最好办法。在笔者看来,教训至少有三个方面。

    其一,加速自然遗产保护立法工作。这项立法工作已进行了十多年,但由于部门利益壁垒和学术界分歧争议,至今还未完成,致使许多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缺乏最根本的保障,对破坏自然遗产的行为处罚也缺乏法律依据。亡羊补牢,未为晚也,瓮安事件又一次敲响了警钟,应加快制定一部覆盖全面、符合实际、保护有力,与我国自然遗产保护需求接轨的法律,让保护自然遗产的底气真正足起来。

    其二,创新自然遗产“生财”机制。从现实看,包括瓮安生物群化石在内的许多自然遗产都地处经济发展落后的老少边穷地区,这些地方往往缺少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实力”。对这些地方的主政者而言,自然遗产不过是一件美丽的累赘甚至“赔钱货”,资源变现才是“硬道理”。这就要求建立健全自然遗产保护的“举国体制”,设立从国家到地方的各级专项补助资金,同时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扩宽资金支持渠道,通过旅游、文创等多种方式,让自然遗产的欣赏价值、文化价值得到增值式地开发,使之从“赔钱货”变成地方政府的财源、当地群众的富源,从而让保护自然遗产的腰杆真正硬起来。

    其三,加强自然遗产的科普宣传。近年来,通过各类识宝、鉴宝电视栏目,老物件是宝贝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借助于《舌尖上的中国》等文艺作品,民俗的美丽也让人们懂得珍惜。相比之下,自然遗产的价值还不够普及,有关部门亟须调动科学家以及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的积极性,抓住去年新设立的“文化和自然文化遗产日”等契机,运用影视、动漫等手段,加强对自然遗产的宣传,引导人们主动关注、自觉保护,让全社会保护自然遗产的氛围真正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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