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日前出台的《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突破和创新,使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受益人群范围更广、贷款门槛更低、含金量更高、扶持力度更大。
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个体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10万元统一提高到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对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年扩大到3年,对按期偿还后仍需扶持的,可继续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扩大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企业范围由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扩大为中小微企业,规模更大、吸纳就业人员更多、带动就业效果更明显的中型企业也能得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精简程序手续。取消个人贷款合同公证等手续,企业申请材料由13项精简为6项,个人申请材料由6项精简为5项。同时,为创业者提供网络、微信咨询、材料下载、申请办理等服务,办理程序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