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5日 星期二
武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待遇5年

■科体改革进行时

    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志伟)武汉市日前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比国家规定的不超过3年更宽松。

    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将事业单位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辞去领导职务后离岗创业列为武汉市争取国家授权先行先试的25个重大改革项目之一,要求武汉市在2至3年内探索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武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介绍,过去湖北省、武汉市在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方面也出台了一些政策,但是由于政策配套不够,导致政策实施效应不明显。因此,有必要加大改革力度,为有志于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大的政策支持,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科技成果转化。

    《办法》细化了对事业单位离岗创新创业人员范围、期限、批准权限、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职称评聘等人事政策。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与目前已出台离岗创业政策的其他省会城市相比,武汉在政策措施上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支持。如放宽适用范围到除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放宽对象从科研人员至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明确离岗创业人员,最长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比国家规定的不超过3年更宽松,适当延长了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孵化期,从一定程度上提升离岗创业人员的创业成功率。而保留离岗创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含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可以减轻离岗创业人员的生活负担,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武汉市还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的人员,经批准可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新创业,这对于备受关注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可否离岗创新创业是一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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