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 星期五
杜绝“被吸毒”需监管前移
□ 段梅红

    日前,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明确提出京津冀将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一体化,备受百姓关注的食药监管工作将更加高效。这种监管模式正契合了日常监管信息共享、跨区域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需要,比如“舌尖上的罂粟壳”事件。

    1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出通告,全国有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等罂粟壳成分,无辜消费者不知不觉中“被吸毒”。其实,舌尖上的罂粟壳并非新鲜事,上世纪即有此类违法行为。问题是,这35家餐饮企业中,不乏知名企业,而且遍布北、上、广一线城市,以及重庆、辽宁、山东、安徽、广东等多个省市。涉事地域广、案件“手笔”大,反映出罂粟的非法种植和非法销售情况的严重。而其中25家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提起公诉,让人很容易做出“恐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这样的联想式分析。

    这次通报的35家餐饮企业,还有以前出现的“罂粟壳面皮”“吗啡羊杂碎”等情况,无疑都是出在终端消费。换句话说,监管体现出的打击、通报都集中在监管末端。而罂粟是毒品原料。按照我国法律,只有国家指定允许生产、制造和销售的部门才能经营罂粟种植。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经营包括罂粟壳在内的物质,所以买卖罂粟壳均是违法行为。既然如此,它到底是如何走上餐桌的呢?既然产业链条包括了产、供、销,怎么打击通报的全是最后一环的餐饮业?中间环节的批发供应,完全可以也完全应该顺藤摸瓜揪出毒源。

    其实,对违法买卖罂粟壳中间环节的监管也并非无从下手。虽然罂粟壳在调料市场和中药材市场上“明着”买不到,但据网友爆料,只要找到“熟人”,并用特定的“语言”或“词汇”还是可以买到的。网络更是一条重要的销售渠道,虽然不敢公开叫卖,但商家会用一些特定的带有掩护性的名称。不能不说,这是监管环节上的一个漏洞,自然也是惩处环节上的漏洞。

    当然,解决“被吸毒”问题是道魔之争。为了躲避检查,一些违法者已不再简单地加入罂粟壳,而是将罂粟壳磨成粉使用,有的用其熬制辣椒油,还有的将其与胡椒、八角、大料混合调制使用。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加大排查力度,不定期对餐饮行业进行抽检,依法严厉惩处。也就是说,即便是末端监管,也要不断面临新课题。

    过去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人们总会议论标准的缺失、内外之别,或是检测范围等话题,往往会生出各种说法或非议。但在毒品问题上,在食品安全领域没有任何模糊地带,有的只是四个字:除恶务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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