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保护野生动物需厘清概念
□ 郭 耕

    从事自然保护30年,发现很多时候因为概念的混淆,导致理念与观点的混乱,使保护与非保护的正反双方陷入乱战。比如,有人认为既然蓝孔雀能成千数万地繁殖,其他动物也不用特别加以保护,任其自行发展。在我看来,出现这种争论是由于不清楚驯化动物与野生动物的区别,导致对是否要保护野生动物这个问题观点不一。

    人类生存在地球上已逾百万年,但大部分时段是采集,而后才开始狩猎,而定居下来从事农牧,已经是很晚的事情了。驯化动物的历史大约开始于公元前8000年。至今,人类驯化了7000种植物,相比之下,人类在世界各地驯成的动物屈指可数。

    人们发现,可驯的动物几乎大多已被驯。不可驯的动物,我们再有想法,再有欲望,也是枉然。你熟悉的麻雀、喜鹊宁可寄居你的屋檐,却绝不让你囚于樊笼,大有“不自由,毋宁死”的气概;鸳鸯、斑马纵然美丽,却从不低下高贵的头去任你役使。那么,不可驯的理由究竟何在呢?

    人类驯化的对象当然是来自大自然,都是野生的动植物,在不断把野生的驯成家养的过程中,走上了从采集、狩猎,向农牧业生产的进化之路。但是,向自然的索取并非为所欲为,对动物驯化的脚步也不完全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别以为你驯化了欧洲野马也能驯化亚洲野马;驯化了蓝孔雀还能驯化绿孔雀;驯化了驯鹿还想驯化麋鹿。近几百年来,驯化的进程显然慢了下来。这其中,有饲料供应、动物繁殖条件、动物个性凶险等诸多限制。在我们对地球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的开发力度与日俱增的同时,可驯化的对象、可驯动物的种类却日趋枯竭。

    一万多年来,人类已使一些原来野生的动物丧失了惧怕人类的天性。从狗开始,人类已成功地驯化了约60种动物。这些动物从野生变成了家养,人类生活也由此发生了质的变化,所谓“动物改变了人类世界”。但驯化历史艰辛而漫长,驯化过程并非坦途,更不能为所欲为。

    如今,人类无论从生理到心理,几乎样样离不开动物。然而,地球上的动物却完全可以不需要人类的照应而栖息。比如,现代渔业曾一度辉煌,特别是在“二战”之后,但年复一年的过度捕捞,不仅使内陆河湖竭泽而渔,汪洋大海同样面临资源匮竭。一些人爱拿带鱼是野生动物该不该保护来说事,但是我们曾经无比熟悉的舟山带鱼资源几近枯竭。究其原因,皆因过度消费,未能及早采取休渔措施。为了自身需求的可持续,必须给动植物喘息之机、休养生息!

    古人曾说,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度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殄而财乏用矣。这段话用来诠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颁布理由非常合适。我认为,驯化动物与野生动物应加以区别,前者可以多加利用,后者则应尽量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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