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大咖谈双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创”,意味着过去没有或与历史不同,失败的概率自然高一些。因此,如何看待失败,从另一个方面,检验着整个社会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
在我国,“成者王侯败者贼寇”的传统思想,严重影响了人们对成功与失败的世界观。不允许失败,不宽容失败,彻底窒息了创新精神与热情。在企业经营中,最怕三种人。第一种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我不知道怎么干,但你不能干错”;第二种人,表现出对组织的一片“赤诚之心”:“那些干得欢的家伙一定有私利,我坚决把他们盯紧点、查清楚”;第三种人,奴才式的人物,一切行为只是为了讨领导欢心,完全没有主见与创造力。这三种人的存在,让创新者胆颤,让创造者寒心,让想干事者选择离开。宽容失败,必须让这三种思想和人物没有市场。
创新道路曲折往复,能否对创新失败给予一定补偿?决策部门及创新的各类参与方,需采取具体措施,让各界对创新失败的宽容落实到行动上。比如,在政府产业导向支持的框架内,对企业创新行为,在企业项目申报、项目资助、项目验收等环节,加大优先审核、优先资助和减免税收的支持力度;比如,对社会资本投资于政府产业导向支持的框架内的创新企业和项目,加大政府引导基金配套资金的出资比例;再比如,对有政府引导基金参与的创投基金投资于早期的创新项目,在项目获得收益后,政府应从配套资金收益中提出一定比例的风险奖励基金,对社会资本给予风险奖励,以弥补社会资本失败项目的损失。
早期项目创新创业,失败率较高。我建议,可以在一些地方率先设立二次创业基金。在政府产业导向支持的框架内的创新项目,如果创新失败,二次创业基金可为主要创业者提供三到六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在创业者重新创业拿到新的资本投资时,政府引导基金参与的投资基金给予优先跟投。
目前,我国经济立法正处于从审批向监管的转变过程中,一项法律或法规的修改与出台,往往需要综合各方面意见,搜集和考察局部试行效果,并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但创新不等人。如果严格按照老的审批式法律程序办事,势必延误企业创新的时机。因此,政府必须扩大对企业创新特别是商业模式创新的宽容度。
在中国不断融入全球的今天,不创新、不改革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风险,懒政庸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是潜藏的最大危机。凡是创新与改革一定会遇到挫折,甚至失败。所以,宽容失败要成为口号,更要成为全社会的具体行动措施。唯有如此,创新才能真正成为中国发展的持久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