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自媒体也别“随心所欲”
郭 科

    ■茶余饭后

    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是一个小小的媒体。互联网这个平台传递着信息,论坛、微信、博客、微博及各种客户端网站,这块肥沃的土壤给了一部分自媒体“随心所欲”的空间,为了追求新闻发布速度或者点击率而忽视了新闻的真实性审查。

    上个月全世界的目光都投向了天津塘沽爆炸事件,8月13日各大主流媒体纷纷介入报道。爆炸事件的小道消息迅速通过众多自媒体快速在人群中传播,这其实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爆炸——“信息爆炸”,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新闻工作者感同身受,接触到了许多缺乏真实性的流言蜚语。“塘沽爆炸急需HR阴性A型血”“爆炸原因系乙醇罐爆炸”“爆炸时现场消防员全部壮烈牺牲”“CNN记者现场直播,强制被删”“有害气体可能影响北京”“网传天津日报没有将爆炸案上头版”“天津爆炸案死亡人数至少1000人”“方圆一公里里无活口”等传言、谣言比比皆是。

    特别是“现场出现神经性毒气”这条新闻还出自央视节目,是真是假?科技日报记者以求真的态度,迅速采访了国内众多该方向权威专家,及时发出了科学的声音——此“神经性毒气”非彼神经性毒气(详见科技日报8月25日第五版)。为中国新闻受众群体第一时间科普了该方面的相关知识,起到了解惑的作用。

    信息的发布传播,不能“随心所欲”。虽然现在我们每分每秒都离不开互联网新媒体,但它的利与弊,它所带给社会的进与退,值得我们冷静思考。当人人都可以是新闻信息的采集者、发布者、传播者,这就对每个人的道德操守,科学素养是一个考量。一方面,媒体和专业媒体人,要有清醒冷静的头脑和科学精神,恪守真实性原则,特别是要了解相关的科学知识,不可听风就是雨,要准确及时迅速地传播新闻。另一方面,也提醒公众,好奇心使然,如果不加甄别,无恶意的新闻信息传播,也会成为造假或谣言,从而给社会带来危害。

    我国目前法律的完善与更新,远远跟不上网络与自媒体发展的速度。国家需要针对自媒体体制机制弊端来对症下药,对所有第一时间出来的网络新闻都需要个人实名认证或者相关专家的实名认证,加速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上对自媒体进行规范引导,加强舆论监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为新闻工作者,更要严格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对于自媒体的信息要十分谨慎的传播,在使个体声音能够充分释放的同时,也要确保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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