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7日 星期二
迎面吹来了法治的风
第二炮兵某旅立法学法用法纪事
唐海辉 陈仁海 魏晋乾

    第二炮兵某旅党委着眼强军目标,积极探索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式途径,科学立法、创新学法、严格执法,为保证中心任务完成和促进全面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近年来,该旅先后完成35项国防施工任务,合格率100%,其中3项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一等奖,被四总部表彰为“全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先进单位”。

    让法规制度规范言行

    该旅由两个单位调整合编,单位文化、传统不一样,特别是在只有笼统规章制度的国防施工领域,由于缺乏细致、一致、具体的作业规程,施工过程中,来自不同单位的官兵作业行为很难统一。

    如何立法成为考验该旅党委“一班人”治军治工思维的考题。“施工天天在进行,如何组织施工,质量、效果是最好、最科学的评判标准。”很快,该旅领导达成共识:按照实战标准,立规矩、定方圆。

    他们对表“实战”标尺,在国防施工、部队管理、人才培养等领域,研究制定87项规章制度,将上级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的进行细化、不够清晰的予以具体,使官兵行为、部队建设在规章制度引导下更加科学、更加规矩。

    针对部队高强度施工、高频率转场、大跨度机动的实际,他们积极研究创新管法,创新了“散中统一管、动中规范管、工中强化管、动中严格管”模式,出台了《分散流动条件下分队管理措施》《移防转场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临时党委(支部)议事决策、组织生活制度落实、部队归口管理等11项制度,总结了6类28项训法管法,为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官兵依法办事奠定了法治基础。

    让法规制度“露出笑脸”

    “涉法问题莫烦恼,理智维权……”五一过后,该旅勤务连组织了一堂法制教育课。然而,课堂上不见政治教员,投影仪上正播放一个动漫片,动漫主人公、卡通人物“小强”绘声绘色地给官兵讲述法治知识。

    这个“小强”可不是虚构的,而是该旅被授予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四营教导员温会强的化身,动漫里讲述的故事全部是发生在官兵身边的真人真事。

    一直以来,该旅党委着眼培养以“正规一切、一切正规”为主题的法治文化,用短信、漫画等一个个官兵喜闻乐见的文化形态,传播法治知识、观念、习惯,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兵役法、安全管理、反邪教……在该旅营区一段100米的长廊上,10多个方面的法治内容,在官兵自己的画笔下,以卡通漫画、真人故事秀等多种形式呈现出来,既有正面启示,也有反面警示,诙谐幽默、发人深省。

    让法规制度“纯而又纯”

    去年10月,该旅警通连下士小李先后两次私自离队,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章第120条规定,应予以开除军籍处分。

    党委会上个别常委对处理意见感到不解:旅队刚被上级推荐为“全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先进单位”,如果公开处理这件事,岂不是自己给自己抹黑,给单位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评选先进不利,内部处理下就行了。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最后,旅党委一班人认识统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最根本的就是制度“执行力”,否则制度便成了摆样子的“稻草人”。最终,他们按照《纪律条令》给予这名战士开除军籍处分。军无法不立,法不严不威。旅党委态度一致,“对任何人违规违纪问题都要零容忍”。他们坚持原则,按照规定给予了严肃处理。而这件事并没有影响该旅被评为“全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先进单位”。

    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该旅领导告诉笔者,目前部队各项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严密,一些“出格”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不得不说的根源就是出于种种考虑,顾及这、照顾那,导致法规制度掺杂了情感、利益等杂质,从而缺乏威慑力。只有祛除“杂质”,法规制度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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