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表示,2015年底,北京拟成立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负责停车备案、占道停车管理、停车信息系统运维等。
据介绍,北京计划在市、区(县)、街(乡、镇)设置停车管理部门,居民社区停车资质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市级统筹、区县主责、街乡镇执行、居民社区自治的三级体制、四级管理体系,实现停车管理全覆盖、无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