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柳明等五人给予辞退处理的公告
为严肃所纪,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2]18号等相关国家文件规定,经所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下述5名违纪人员给予辞退处理【科寒旱发人字(2014)16号】。名单如下:
张柳明 朱晓黎 李风霞 马晓燕 邱传涛
特此公告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