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隔空买药”:更要加大监管力度
李颖

    ■一周视点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针对网上药店的经营资质,该《意见稿》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意见稿》还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一直以来,出于用药安全方面的考虑,国家对于互联网售药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处方药更是完全禁止销售。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而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第8条明确指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这也意味着,如《征求意见稿》通过并实施,网上不得销售处方药的禁忌将被彻底打破。

    为此,许多业内人士认为,网上销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一旦落地,网店处方药销售需求将被大量释放,医院对处方药的垄断地位将受到挑战,消费者可以买到价格更实惠的药品,有利于破除多年来“以药养医”的怪圈。业内人士甚至预计,开禁政策中短期主要吸引慢性病患者,患者不用到医院排长队买药了;长远来看,随着电子处方普及,网络将成为处方药购买的主流渠道。

    然而,有人欢喜有人忧。“如果网上销售处方药的相关政策一旦落地,那么全国约47万家药店都可以在网上售药,同时个人也可以通过挂靠实体药店的形式网上售药,假劣药品的销售将使得相关部门难以监管”,中国非处方药协会副会长王伟对此不无担忧。

    同时,互联网售处方药的放开,将使网络销售假处方成为可能,网络或许会成为假处方的一个温床。网上药店难以直接拿到医院开具给患者的处方,只能通过视频、传真、照片等方式传递纸质处方并进行审核,处方真实、合法性难以鉴别,开具处方者是否拥有处方权也难以查询。

    “松绑网售处方药,无疑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提出更多挑战,确保安全是第一位的”。在机关工作的萧女士比较理性,家里老人多病,她非常关注药品行业的变化,“记得一个月前食药监总局发布的消费警示中,还强调处方药网上禁止销售;这次《意见稿》显出即将放宽网售处方药风向,如此快地转变让人一时还难以适应。”

    目前,网下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尚不能完全杜绝假处方等情况出现,而网上销售处方药开禁,处方管理是对监管部门极大的考验。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应该规定除《办法》所规定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外,还应明确现阶段单体药店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以提高互联网药店的门槛。

    笔者了解到,国外有很多成熟的网络售药模式,比如美国,由政府打造一个公共的售药平台,各网络药商经过后台审批在平台上售药。消费者下单后,直接到就近的实体店取药。这种线上线下的整合模式,有效解决了用药安全、运输环节的问题。

    笔者认为,放开网上购药是一件好事,但前提必须是得到有力监管。应充分借鉴国外经验,通过试点,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网上处方药销售模式及监管模式,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放开限制,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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