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
沐奇深陷“分手”困局 消费者权益咋保障

    ■第二看台

    作为一家主打运动、亲子牌的早教连锁机构,沐奇亲子游泳俱乐部近日被曝深陷“分手”困局。据了解,包括北京、天津、郑州、广州等7个省市的9家加盟商,目前正集体发出声明,欲与沐奇亲子解除加盟关系。

    受9家加盟商联合闹“分手”事件影响,4月9日,沐奇亲子总店安排了多名保安,对北京位于清河、CBD、顺义地区的3家加盟店进行封闭通道、贴封条处理,过程中造成了和部分会员的冲突,截至目前,这3家店仍处于关门状态,受波及的会员超过500名,部分会员的未消费费用达到数万元。

    9家沐奇加盟商的委托代理声明发言人王亦鸣表示,之所以要解除合作是因为9家加盟商认为沐奇在招商初期和后期的做法截然不同。在早期宣传中,沐奇表示其核心技术来自澳洲,与澳洲教练员培训体系接轨,携手澳洲政府、澳洲AustSwim(国家游泳水上安全协会),创造更高教学标准与品质控制。但实际的情况是,加盟之初沐奇承诺发放的AustSwim教练资格证书一直没有到位,加盟商们通过自己的关系与澳洲联系,最终得到的邮件回复是“沐奇的联合创始人不具有在中国颁发或教授AustSwim中国教练证资格”。

    王亦鸣表示,更令加盟商们不解的是缴纳了数十万元的加盟费后,几乎没有得到(总店)支持。店面装修时,总店给出的方案极不专业,有好几家店都出现了重新装修、反复装修这种情况,耗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这些都是由加盟方自己来承担。另外,在一些设备、仪器的购买过程当中,总店提供的某些商品是网上的三无商品,在实际利用过程当中,这些设备根本使用不了,所以加盟商不得不另做处理。这与品牌最初宣传的已经是非常成熟的经营项目,能够从工程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为加盟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承诺给予加盟商全面的经营支持等判若两人。

    针对此事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家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一年,很显然只有1家直营店的沐奇亲子不具备这个条件。“另外,想发展加盟,必须是品牌的持有方,而我们从公开的国家商标网了解到,沐奇亲子游泳俱乐部这个品牌并不是北京沐奇世界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也就是说,沐奇亲子在发展加盟商时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加盟关系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目前,沐奇亲子采取的保安阻门、封店行为是一种非常规法律手段,这不是我们法律层面上所能理解的做法,那是加盟商与沐奇亲子之间的纠纷,为什么要‘绑架’消费者呢?”曾波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利益受到直接损害的是消费者,因为消费者本身是无辜的。他建议,在该事件中消费者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第一,可以报警,因为自己办了卡却不能消费;第二,可以起诉,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可以要求商家退款。

    面对早教这个新兴行业,早教机构的开办到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质,又有哪些部门来审核呢?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有关教育部门表示,早教是新生行业,早教中心的开办不需要教育部门审批,只需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而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现在市场上的营利性早教机构大多是以教育咨询公司、咨询公司、教育培训中心等名义进行注册,但面对日渐增多的纠纷,目前对注册名称中凡是出现“早教、幼教”字眼的都不予批准。

    工商部门没有教育资质的审批权,教育部门又不将其列入民办教育进行审批。集商业与教育于一体的早教机构,从注册成立起,就面临着无准入门槛、监管困难的尴尬。

    目前,沐奇与加盟商之间的纠纷还在继续之中,虽然矛盾双方都强调消费者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无论结果如何,受伤的还是消费者。(刘慧)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