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7日 星期四
“婴儿安全岛”缘何难运行?
李 颖

    ■一周视点

    作为广东省首个“婴儿安全岛”试点,从1月28日投入使用起就备受争议。在试运行了48天后,于3月16日下午起暂停试点。

    据称,在短短的一个多月里,“婴儿安全岛”共接收弃婴262名,且年龄从出生仅2天到5岁不等,全都患有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疾病,如唇腭裂、脑瘫、先天性心脏病以及与遗传因素有关的唐氏综合征、G6PD缺乏症(俗称蚕豆病)、苯丙酮尿症等。

    有专家表示,婚、孕、产检“三道防线”可最大程度优生优育,防止并早发现先天缺陷胎儿。因为95%的先天性疾病是可在宝宝出生前就发现的,而大部分先天性疾病出生后可矫正的,只有少部分先天性疾病无法治疗,如先天性脑瘫。

    此次“婴儿安全岛”事件,终于把婚检产检缺失问题摆上了台面。

    普遍婚检取消之后,很多夫妻主动婚检的积极性缺失,问题没有被提前检测出来,很多病婴“原本可以不生”。

    患先天疾病的弃婴,很多是可以通过婚检、孕检和产检出来的,有的病可在发现后选择是否留下胎儿;有的病孕期检查不明显,但可在宝宝出生后治疗;的确也有的病很无奈,孕期检查不出来,宝宝出生后也无法治疗。但是,夫妻双方绝对不能抱着侥幸的心态面对宝宝的到来,没出生前即使知道胎儿有毛病,也口口声声说因为是“爱的结晶”必须生出来,一旦生出了有缺陷的孩子就遗弃,毫不犹豫地将负担抛弃掉。作为合格的父母,应该从一开始就为了宝宝做好检查与护理这道关卡,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

    设置“婴儿安全岛”是否属于变相纵容弃婴,已经有太多争论,笔者只想说,看看被弃婴儿所患疾病的前三位,就知道优生优育是多么重要。然而,如果对婴儿的社会保险不能更加有力,对缺陷婴儿的救治不能更加多元,对生育检查的优惠不能更加普及,对故意遗弃婴儿行为的处罚不能更加严厉,弃婴的行为还是会普遍存在。此时,“婴儿安全岛”具有的更多是象征意义。虽然,它为弃婴提供了一重保障,但这种保障也可能弱不禁风。

    尽管“婴儿安全岛”设立的目的不是鼓励弃婴,而是为了让弃婴的生命安全有最后一重保障;但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的确在出现,越来越多的弃婴出现在了“婴儿安全岛”,进而让一些“婴儿安全岛”勉为其难。直至,出现了关闭的极端情形。笔者认为,要想“婴儿安全岛”起死回生,还需在这几方面多做一些文章:

    首先,要加大优生优育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妇检和孕期检查,让尽可能多的人做到优生优育,从而大大降低残疾儿童的出生率;其次,要明确家长的抚养义务和职责,既然是你所生,不论是健全还是残疾的孩子,你都有义不容辞的抚养义务和职责,决不能把责任通通推给政府,自己乐享人生。政府和相关部门还应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和制度,对恶意弃婴行为应该给予必要的处罚;另外,就是政府要加大投入,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构建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儿童救助及其家庭扶助体系,编织起保护婴儿安全的保障网;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及爱心组织的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其中,为做好“婴儿安全岛”的建设运行和推广工作,使之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笔者认为,与其设立“婴儿安全岛”,不如健全医疗保障,为有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婴儿设立专项救助基金,通过强化制度的补缺和供给,尽可能避免弃婴现象的发生。毕竟“婴儿安全岛”既非关怀的起点,也非关怀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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