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24日 星期一
守护百姓“生命之水”
刘羊旸 于文静

    ■茶余饭后

    水是生命之源,直接关系人们的健康。近年来,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百姓饮水安全问题,牵动着亿万国人的心。饮水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基础,必须千方百计守护百姓的“生命之水”。

    当前,我国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水质状况不容乐观。七大流域国控断面中,劣五类的仍占10.8%,将近半数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湖泊水质达标仅为28%,富营养问题突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加之一些地方和部门爱护河湖意识淡薄,违法取用水资源、违法设置排污口等现象仍呈高发频发态势。一些河流,特别是农村,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沟、河岔的污染问题也十分严重。

    上善若水,水给世界带来生命和活力;然而,在水污染面前,没有人能独善其身。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明确提出,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下一步关键在落实,必须切实抓住“牛鼻子”,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铁腕治水”,消除百姓饮水安全的各种隐患。

    守护百姓“生命之水”,要切实调整官员考核的“指挥棒”。今年3月,我国已启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明确将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因而,应切实落实问责,对考核结果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追究责任。与此同时,还应解决主管部门间不协调、中央与地方权责划分和监管机制、流域上中下游之间协调治理等问题。

    守护百姓“生命之水”,应加快监控体系建设,并提高排污标准。严格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对饮用水源区制定针对性保护措施。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进一步强化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做好重要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

    同时,针对我国水污染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对于排污量大、造成污染严重的单位及个人采取“无上限”的惩罚标准。做好水污染信息公布,提高人民知情权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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