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3日 星期四
《预算法》应该改改了
韩义雷

    财政部今年提交的预算报告,被不少代表誉为“凸显了改革主题”。但这份国家账本,受到20年前施行的《预算法》的影响,还有不少问题没解决。

    疑问之一:3月才审批,1月已花钱?

    在人代会上,代表会对预算报告,进行审议,最终表决。这是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

    但问题是,我国的新财年,从1月1日就开始了,政府每天都要花钱,这样就在执行预算和批准预算中间形成了两个多月的间隔。换句话说,代表还没审议,预算早就花上了。

    预算先期执行,会不会影响《预算法》的严肃性?

    疑问之二:审议时间短,操作难度大?

    预算是政府基本政策的说明。用于政绩工程,还是民生保障,差别非常大;哪里该倾斜,哪里该限制,需要仔细研究。

    在2014年预算报告中,全国财政支出达153037亿元,可说是一个天文数字。这些钱是政府替纳税人管理的,最终还要用在纳税人身上。按照《预算法》,财政部门会在人代会前一个月,将中央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但对全体代表来说,审议预算的时间还是有点短。

    这样一来,会不会不利于代表查找问题,从而影响预算的科学性?

    疑问之三:人大审查权,遭遇粗线条?

    现行《预算法》没提预算公开的事情,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虽然说了,但什么是公开,什么叫及时,向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没有定。

    今年的预算报告,明确了一些说法,但也只是修补。也就是说,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批,是一种粗线条的审批。

    雾里看花,会不会影响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和监督的力度,进而不利于行政部门花钱办事能力的提升?

    今年有一件事挺凑巧,在我们审议预算的同时,美国奥巴马政府也向国会提交了新财年的预算报告。这和我国人代会审议财政预算很相似。

    不过,相比我们“压缩饼干式”的预算报告,美国人的新财年预算报告更像一道“丰富的大餐”。而且,当美国白宫在二三月份提出报告后,参众两院不是几天就给出意见,而要到4月中旬才会将最后商定的预算版本提交总统签署生效。在中间一两个月里,国会参众两院会就此举行听证会,提出各自的预算版本,并协商解决分歧。

    这就是说,预算的生效,经过了比较充分的讨论。还有,美国的新财年,从10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这也避免了还没审就花钱的弊端。

    当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经验做法不能一概照搬,但哪些该借鉴、哪些该改变,这是可以考虑的。审议预算是一项核心权力,如果行使不好,代表就会有被抽空和虚置的危险。

    如此看来,《预算法》确实应该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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