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5日 星期五
扬州加强科技计划项目反腐倡廉建设
本报通讯员 张 磊

    近年来,扬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投入不断增加,科技三项经费从2009年1000多万元增长到2012年5000多万元,项目资金日益增多。

    如何来提高科技计划资金投入的效益与效率?在科技经费使用过程中,规范操作流程,从源头上排除廉政风险?扬州市科技局多措并举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反腐倡廉建设,从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拨款、实施和验收等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形成科技、财政部门共同管理,纪检部门和行风监督员共同监督的双重反腐倡廉工作体系。具体做法是,突出“六个严格”:

    严格项目申报管理。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坚持“三公”原则,从2010年市级科技项目申报开始,成立了项目受理中心,将项目受理、立项和管理权限分开;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专家评审,制定了项目立项遴选原则,依据专家评审意见,项目立项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扶持。对申报投入较大的项目,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找出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影响项目目标的风险因素,为项目是否立项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严格项目评审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市级科技项目的评审机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市级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全市科技计划全部网上申报、网上评审,降低人为干预因素,建立和完善了独立的评审制度。同时,在科技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形成了专家评审把关、行风监督员和纪检组双重监督的管理机制。科技项目评审新机制的有效运作,增强了科技项目的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从机制上杜绝了关系项目、人情项目等现象的发生,使科技项目申报、立项、验收工作逐步走向规范、科学、高效的健康轨道。

    严格项目立项管理。市级项目正式立项后,除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还需要签订项目廉政合同书,廉政合同书由市科技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签订的时间与项目实施合同书相同,在廉政合同中明确了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凡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发生,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项目经费管理。为确保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落实到位,市科技、财政部门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工作方案》,每年定期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地方配套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两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对各地、各单位制定规划、政策、指南等工作,是否规范化,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利用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对所有在研项目的进展进行跟踪和查询,对项目的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进行全程监控。对科技重大专项开展抽查,听取企业汇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自查上报、跟踪监控、重点抽查,确保全市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地方配套项目经费和企业自筹经费按期足额到位。

    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科技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实行进展评估,推行“两项制度,三个报告”,两项制度即:项目实施进度汇报制度和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制度;三个报告即:项目负责人变更需及时报告,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近期完成须及时报告,项目到期须及时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此外,对重大科技项目,还实行承诺书制度,依据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政策和文件,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承诺书》,将每个月的任务目标、生产进度、经费使用、完成责任人以及资料汇总等方面的考核内容细化和量化。

    严格项目验收管理。市级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包括检查项目合同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评估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确认和评价项目成果,并对项目能持续、可靠地实现最终目标提出建议。在项目验收过程中,由高校院所的专家,以及科技、财政、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验收组,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组织验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验收,能当场反馈结果的则当场反馈,不能及时反馈的则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项目承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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