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张晔)11月6日,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公布新一轮沿海地区发展10个三年专项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今年是开启实施国家规划和五年推进计划第二阶段任务的起步之年,新一轮三年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指导沿海地区下阶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出台的新一轮10个专项方案,遵循创新驱动、集约开发、开放合作、生态文明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南通、盐城、连云港三地实际情况,结合各自优势,突出地区发展差异性,避免重复建设,做到内容上务实可行,保障上有力有为。方案从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交通、水利、能源、科技、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等十个方面,进一步深化、细化下一阶段江苏沿海地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等主要领域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
其中,在科技创新实施方案中,记者看到沿海地区科技创新的目标是:到2015年,培育国家及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以上,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全面建有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0亿元,占地区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36%;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提高到2.2%,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以上,科技支撑沿海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方案》把创新载体建设、重大科技平台提升、核心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型企业培育和创新环境优化等“五大行动”作为沿海科技创新的主要任务,省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推动落实市、县每年新增财政支出中科技支出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2%的投入政策,到2015年,沿海地区研发投入总量超过3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