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所指向的是即将到来的元旦和春节人们见怪不怪的一种陋习。这提醒我们,只要是公款浪费,无论大小都是大非。
两节前两个月就推出这个举措,的确是从早抓起、细处着眼,其中的关键词依然是公众深恶痛绝的公款浪费这个大问题。
逢年过节,个人互相递寄贺年卡等物,乃是人之常情,因为对于公众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事都可以做。然而对于公权力机构来说,只有法律授权的事才可以做。因此,如果以公款购买、甚至堂而皇之地以单位名义大量印制和寄送贺年卡等物,则属常见而不当之事,中纪委的禁令来得正是时候。
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看上去事小,但浪费了资源、资金,对于工作并无真正的必要性;相反,慷公家之慨,你寄我一张贺片,我送你一本挂历,模糊了公私界限。设立这个禁令,有利于公私分明,有利于谨慎使用纳税人的钱,有利于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
“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中纪委通知这句话抓到了要害之处。所有的公款浪费,无论大小,只要一入不了本单位的账,二不能转嫁到企业和其他人身上,就能够慢慢消失。据记者了解,中央抓“四风”的日子里,一些政府机关自己入不了账的花费的确偷偷转嫁到了企业身上,因此,这一禁令会不会被偷梁换柱,还得加强检查监督。
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机关、单位在今年两节期间,办公桌上会因少了贺年卡等物而显得清静。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