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5日 星期五
青岛:创业带动储备扶持大学生就业

    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建高)“今后,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与青岛市各级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签订协议成为储备人才的,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到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享受最多半年生活补助费等一系列特惠政策。”7月1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纪敏表示,青岛市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

    据统计,今年青岛市有9万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截至6月底,青岛市毕业生网上签约人数32498人,同比增加57.47%。纪敏介绍,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优秀创业项目转化为生产力,以创业带就业,青岛市实施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为大学生创业构筑平台,使他们实现零成本创业,尽量降低他们的创业风险。优惠政策包括: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等。

    青岛市“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正式启动实施,纳入储备的研究生学历高校毕业生和国家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纳入储备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见习。储备期间,储备人才还可享受免费的档案托管、党组织关系接转等配套服务。储备人才可参加一次政府财政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见习期3个月,政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基地财政补贴。储备期内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内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在青就业后可连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储备人才在青岛市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担保贷款及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