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史俊斌)陕西省科技厅近日正式出台“双向补贴”政策,即为提供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和使用大型科学仪器的单位同时补贴。以此加快促进全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避免省域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提高仪器利用率,为国家节省能源,减轻不必要的财政支出。
陕西省科技厅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从2000年起开始此项工作,先后与西安交通大学等八家单位联合共建八个公共检测实验室,总占地面积近4500平米,整合大型科学仪器设备200多台套,为广大用户提供快速制造与检测、能源化工产品、水资源、金属材料、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资源矿业与环境、养生产品及特种食品、DNA分型等领域专业而又便捷的分析检测服务。建设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累计注册企业和机构已达7000余家,其中以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为代表的核心网员单位达80多家,入网仪器设备5236台(套),总价值约33亿元。汇集80余家核心网员单位、320多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凝聚了900多名科学仪器设备领域科技精英,共同搭建了陕西省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和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了800平米的一站式服务大厅,设有综合服务区、仪器示范展示区、仪器维修维护区和专家远程咨询室等,致力于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公共检测服务、国产仪器示范推广等领域,为广大用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目前已广泛覆盖全省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能源化工、新型材料、食品安全、环境检测等产业领域。
《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省内提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服务的单位,按照其服务收入给予30%的奖励,同一服务单位每年获得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对省内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委托单位,按其年实际支出给予20%补贴,同一委托单位每年获得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此项工作中积极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同时给予奖励。
科技日报讯 (记者杜英)甘肃省政府与天津大学日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平等合作、共同发展”原则,共同推进甘肃省经济社会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这是继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之后,甘肃与国内名校的又一项合作协议。
按照协议,省校双方将围绕兰州新区建设的迫切要求,强化协同创新,重点加强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清洁能源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合作,天津大学支持相关科技成果优先在甘肃转化和推广应用;在教育合作方面,天津大学根据甘肃省的实际需要,不断优化招生类别和专业结构,逐年扩大在甘肃的招生规模;在咨询交流方面,天津大学将组织跨学科、多领域的研究团队,为重大战略、公共政策、重大项目决策提供咨询。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表示,甘肃要深化与国内一流科研与教育机构的合作,这是落实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发展的实际需要。希望天津大学能够优先在甘肃设立科研基地、转化科技成果,更多的天津大学毕业生能够选择来甘肃创新创业。据介绍,针对甘肃人才瓶颈,天津大学根据甘肃需要,每年将选派教师和年轻干部到甘肃任职或挂职锻炼,支持地方高校教师到天津大学挂职、担任科研助理或进行博士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