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1日 星期四
两会代表委员集体呼吁——
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本报记者 吴红月

    热点聚焦

    在两会召开之际,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3年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月4日在北京召开。来自医药行业的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本次座谈会。卫生部、发改委等九个与医药行业相关部委的15个部门负责人应邀到会旁听。

    这次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围绕医改与行业发展热点话题畅所欲言,就“十二五”规划开局和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理顺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及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促进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等相关问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会上,二十四家医药行业协(学)会在广泛听取并收集代表委员建议的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现实,提出供代表委员参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建议(提案)》和《关于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提案)》。

    五大难题纠结产业发展

    医药改革难以深入

    针对新医改推进的过程中,特别是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明显滞后的现实,代表委员们在提案中提出以下五大难题:其一,在纵深推进医改中,重点要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做文章。公立医疗机构管办分开,要真正落实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其二,在落实医药分开中,要弄清目前实行的取消药品加成和收取医事服务费的“收费平移”等措施,不是解决医药分开的科学途径,也很难切断“以药补医”的利益链。医药分开的核心应是利益的分开,经济的分开。其三,要消除社会资本准入医疗领域看得见、难进入的“玻璃墙”障碍。其四,要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本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比较好的市场化采购方式,但目前我国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政策严重异化,“只招不采”,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成为药品进入市场的“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并且不同区域(省、区、市)年年审批一次,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权机构,腐败盛行。药品招标实施十多年,由于政府过多干预了本来市场可以自行解决的问题,使招标问题逐年积累和发酵,带来严重负面效应,政府不满意、百姓不满意、医院不满意、药企不满意,医药招标乱象也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必须取消。其五,要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尽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的改革,将多个医保目录归口制定管理等。

    二次招标隐患大问题多

    取消集中采购呼声强烈

    不久前,署名为蒋甄骅的网友在强国论坛、凯迪社区、网易发表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招不采”,明显违法,危害巨大》,文章观点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相近,但措辞更加犀利,受到众多网友的围观。

    文章指出,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只招不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文章认为,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和顺价加价15%、零差率等加价率管制政策结合在一起让公开的价格竞争机制失灵,倒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隐性交易竞争,并以媒体曝光的发生在湖南湘雅二医院的芦笋片事件、北京隆福医院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事件、高州人民医院的“回扣门”事件为例,佐证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导致的药价虚高和回扣严重等问题。矛头直指有关部门出台的政策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用行政权力破坏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制造大量的权力寻租机会和腐败空间。

    据了解,我国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始于1999年,2006年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其目的是降低药价,减轻患者的药费负担。但十多年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药价虚高和虚低并存,不少药品的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而“唯低价是取”的药品招标又让不少药品的中标价虚低严重,影响供应和质量;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体系混乱,商业贿赂盛行,大处方、滥用药十分严重。有业内人士指出,招标本来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比较好的市场化采购方式,但目前我国政府包办的药品招标政策严重异化,成为药品进入市场所执行的“二次行政管制”,实质上是把药品进入医疗机构使用的正常市场行为变成了行政审批,并且同种产品不同区域(省、区、市)年年审批一次,招标主管部门成了药品领域的最大审批权机构。这一事与愿违的结果是因为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许多无法克服的问题。

    在座谈会现场,石药集团董事长蔡东晨、扬子江药业董事长徐镜人、步长集团总裁赵超等医药产业的领军人物均对上述问题发表看法。他们纷纷在自己的提案和议案中探讨了这一现象带来的问题并表示,按照新医改的精神“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

    与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联名签署了《关于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提案)》,集体呼吁取消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分析人士认为,取消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归还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权和定价权主要好处有:一是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医药企业无需开展“高定价、大回扣”的违法竞争,只需以质量、品牌、规模、创新和价格开展正常的市场竞争;三是有利于提高医药行业的集中度,规范医药购销秩序;四是有利于药企集中精力和财力进行药品研发与创新。

    据悉,今年是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换届之年。相较于上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和政协的医药界代表委员人数有大幅增加,据不完全统计,医药界全国人大代表有53人,政协委员有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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