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3日 星期五
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思考与建议
□ 杨 微

    山东五莲县杨守梅老师因惩戒学生被当地教育局数次追加处罚的事件广受关注。经央视《新闻周刊》披露之后,杨老师终于可以重回教育岗位,事件似乎已经结束,但由此事件引发的对于教师如何行使“惩戒权”的讨论,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其实,杨守梅事件并不是个案,近几年来媒体每隔几个月都要报道类似事件,老师体罚学生、家长闹学校、某某学生打了老师……老师学生家长之间的冲突几乎就没有断过!每次事件之后都会有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讨论,而这次杨守梅事件又将这场讨论推向了高潮,似乎问题的解决只能有待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教书时间久了,一听到有人叫“杨老师”,我都心有戚戚焉,总觉得跟自己有点关系,所以我也想就这个问题谈谈自己在实际教育工作中,对于“惩戒权”的一些思考和探索。

    首先,教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确实存在两类极端态度,但都是不可取的。

    一类是老师无限放大自己职责的外延,打着都是为了学生好的的旗号苛责并打骂学生。这类做法应该坚决摒弃!出现这种情况时已经和教育学生没有什么关系,而是教师自我情绪管理失控,这种失控的行为本身就是对学生的一种伤害!教师不是圣人,难免有情绪失控的时候,而我们日常的教师培训又过多的关注教师业务能力的提升,较少关注教师情绪管理能力的培养,导致一些教师不知道如何控制调节自己的情绪,最后全都发泄在学生身上。

    杨守梅事件之后,也有媒体反复强调杨老师业务能力是多么的优秀,培养出来了多少好学生,但是再好的老师,也有情绪失控的时候。也有舆论认为杨守梅老师只是用书打了学生没什么大不了,我只能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挨打的是自己家的孩子,再理智的家长也难免气愤。也有媒体说,现在家长成了“校闹”。“校闹”当然是不对的,但说句良心话,绝大多数的家长都是支持学校教育、配合老师管教的。奇葩的家长当然有,真的也只是个别情况。

    回想起这些年我做教师的经历,初为人师时,对待学生多有不当之处,家长也都理解和包容了,偶尔对学生额外的关心,家长都感激不尽,班级有任何活动,大多数家长都是积极支持参与。我们切不可因为个别闹事的家长,就夸大成家长群体都不支持学校教育,我只能说这不是事实。相反,老师要多多反省自己的惩罚学生的行为是否得当,同时要提升自己管理情绪的能力。

    第二类极端的态度是一些教师借着社会上家长闹事的新闻,以此为借口对学生的不当行为听之任之,美其名曰是不想惹事,实际上是找个理由懈怠工作!从目前舆论的声音来看,家长反感老师老师体罚学生,但是也更担心老师不管学生!全社会也害怕教师群体受到负面新闻的影响消极怠工。(下转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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