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强互惠行为的演化

    强互惠是一种利他性惩罚,不期望现在和未来获得任何物质回报。这样就产生了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减少个人适应性的强互惠行为如何通过自然选择得以在人类社会繁衍、更替的过程中演化与幸存?

    对此,大量学者分别基于个体层面、群体层面和文化层面的演化给予了解释。在个体层面上,一些学者认为,强互惠行为通过一种对提高适合度行为的极其普通的修正而出现,可以首先出现在家族中,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利他主义的基础上随着群体的扩大扩展到非亲缘关系之间。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可以将强互惠行为看成一个有成本的信号,通过信号显示机制和声誉机制,向群体内的其他个体或其他群体传递了潜在但不能观察到的品质,那些惩罚违反规范的人可能会获得相应的补偿收益;在群体层面,在某些情况下群间选择的压力更大,或者由于群体扩张产生的收益足以补偿强互惠行为的成本,这使得强互惠行为可以通过群体选择的力量得以保存和进化;在文化层面,人类的社会学习主要是复制成功者和大多数人的行为,这种学习机制虽然不能总是产生最优行为,但却可以在一些环境下快速地获得高适应行为,正是这种收益偏好传播和从众传播机制使得社会可以建立合作和惩罚的规范。

    这些论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强互惠行为的演化,但是存在着条件过于严苛的缺陷,缺少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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